聯(lián)防隊員強奸案警方還要干些什么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11-13 編輯:黃水來
一起發(fā)生在大都會深圳的入室打砸強奸案,至今已有20余天,。當10月8號,,一網(wǎng)友向我推薦這一新聞之后,作為一位時評評論員,,悲憤難抑,,急就章寫出《深圳,強奸案咋發(fā)生在離警務(wù)室只有10米的地方》,,此文很快被多家網(wǎng)站刊用,,目前可知這是第一篇評論此起闖宅強奸的評論文章,中心直至深圳對這起案件應該切實負起責任,,讓受害者得到應有的尊嚴,。 失望的是,此后的事態(tài)發(fā)展,,應該是中國的恥辱,,更是深圳的恥辱,很多評論矛頭和媒體導卻向指向受害者丈夫,,一些人和媒體以道德超人的面孔,,對其“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審判和責怪,。應該來說我的第一篇文章,不是沒有考慮這個角度,,作為一個男人,,一個丈夫,如此行為,,確實讓人心痛,,但是我還是選擇責問深圳,企圖在更廣的視角上,,根除這中悲劇發(fā)生,。 遺憾的是,在媒體的偏離傷害了被害者被后,,深圳警方的作為,,是實實在在背后的元兇。正是他們警方11號的所謂新聞發(fā)布會上,,流出犯罪嫌疑人不承認“強奸”辯說是“通奸”,,在案情沒有大白的時候,如此“新聞發(fā)布”,,不僅再次深深傷害了受害者,,也將輿論導向引入歧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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