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省級財政提高造福工程補助標準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10-10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wǎng)-海峽導報10月10日訊(駐福州記者 楊文)昨日,,省財政廳對外發(fā)布消息稱,,福建出臺了《關(guān)于加快推進“十二五”時期“造福工程”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值得關(guān)注的是,,我省對偏僻自然村搬遷的,,省級財政補助標準將提高到每人3000元,。 根據(jù)《意見》,,省級財政將進一步加大對造福工程的資金扶持力度,。其中對偏僻自然村搬遷,省級財政補助標準由原來的每人2500元提高到每人3000元,,對困難計生戶追加補助2500元,,對少數(shù)民族搬遷對象額外每人補助600元。 此外,,完成年度搬遷任務的原中央蘇區(qū)縣,按其財政承擔的標準,,省級財政給予獎補10%,。對農(nóng)村住房災后重建和受地質(zhì)災害威脅的農(nóng)民搬遷,省級財政對一般戶每戶補助1萬元,,特困戶補助1.5萬元,,異地集中重建戶補助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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