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在逃人員投案自首將獲從輕處理
來源:東南網 2011-08-10 編輯:唐麗萍
《通告》強調,對于凡在規(guī)定時限內拒不投案,、繼續(xù)畏罪潛逃的在逃人員,,被緝捕歸案后,,將從嚴懲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窩藏,、包庇犯罪分子,。凡為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或者為犯罪分子提供隱匿場所和交通工具,、資助財物以及提供其他條件的,,或者幫助犯罪分子偽造、毀滅證據(jù)以及作假證明包庇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記者了解到,福州市公安局聯(lián)合“清網行動”開展以來,,各級公安機關不斷強化工作措施,以“全國追逃,、全警追逃”的力度緝捕在逃的各類犯罪嫌疑人,,戰(zhàn)果顯著。據(jù)統(tǒng)計,,截至7月26日,,福州全市公安機關共抓獲行動前上網在逃人員644人;抓獲歷年在逃人員242人,;抓獲行動前命案逃犯26人,;一批重大網上在逃人員相繼落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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