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量刑“厚此薄彼”,?
來源: 2011-05-29 編輯:唐麗萍
圍繞藥家鑫該不該判死刑的爭議激烈,,原因錯綜復雜,網民質疑其有家庭背景,,而專家和教授則紛紛露面為其開恩說情,。其實從這個案件的情節(jié)來看,算不得復雜,,先是交通肇事,,復捅8刀殺人,概括起來可以說是“后果特別嚴重,,情節(jié)特別惡劣”,。就憑這兩條,該怎么判簡直沒有什么可爭議的,。5名公開求情的教授說“有些人對真相根本不了解”,,還有人總愛拿網民不理智議事,難道這樣的后果和情節(jié)還不夠嚴重,?如果這樣的殺人案犯都可以免死的話,,那中國真的到了應該取消死刑的時候了。在國家還沒有取消死刑前,,藥家鑫該為自己的瘋狂和野蠻付出生命的代價,,幾乎沒有疑問,更不需要爭議,,法律需要權威性和嚴肅性,,這與社會上熱議的所謂仇官仇富沒有關系。至于大貪官許邁永,,如果以涉案近3億,,有著錢多房多女人多而成就的“新中國第一貪”的罪惡,還不能被判處死刑的話,,也就等于變相認可貪官免死,。這在腐敗現象依然嚴重,,反腐形勢依然嚴峻的情況下,后果也是不堪想象的,。因此,,不管最高法表態(tài)“不是必須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均判死緩”的動機是什么,其在表態(tài)的時機選擇上,,確實犯了眾怒難犯的大忌,。但愿最高法表態(tài)的初衷,不是沖著藥家鑫和許邁永的,,否則將令國人對法律的信心喪失殆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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