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是,社會健康價值觀的轟然崩壞,并非就因“人心不古”的所謂文化,,而在于旁門左道者屢屢嘗到甜頭,卻無須擔心付出得不償失的高額懲戒成本,。另一方面,權貴茍合式的成功絕不可能無限復制,,否則,,權貴就不可能獲得更為優(yōu)厚優(yōu)惠的先機。當權貴成為社會無所不能的通行證時,,勢必大大擠壓公平公正這些理當成為社會主流價值的生存空間,。
更深層次的問題還在于,普羅大眾對權貴力量違逆主流,、另起爐灶自造的那套社會秩序,,除了被動地屈服外,卻無力施加任何影響,。雖然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一再告知我們,,幸福掌握在我們自己的手中,但眼下的現(xiàn)實卻又表明,,面對潛規(guī)則,、隱權力等權力濫用現(xiàn)象,如果不能努力接近權貴,,埋頭奮斗的最大可能,是將自己送往通向老實人的“異端”式結局,。
實際上,,在法治社會里,幸福不只是代表一種尋常的感受,,而是權力分配合理的寫照,,同時也是公眾借此督促反制權力的有效通道。這也就是講,,正是源自對追求幸福的強烈渴望,,公眾的幸福感理當匯聚成一條條具備強大力量的民意通道,一方面成長為有效影響權力走向的風向標,;另一方面對權力嚴加約束,,讓權力不敢小視公眾的幸福感,否則就必須付出對應的成本,。簡而言之,,幸福感理當是衡量政績的民意力量,。(hedao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