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市區(qū)內,,2010年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金融機構,將獲得政府獎勵。
記者昨日獲悉,,福州市政府日前通知,規(guī)定對在本市新注冊成立且營運滿一年的銀行,、證券,、保險、期貨,、產業(yè)投資基金、信托投資類金融機構總部,,注冊資本在2億元至5億元的,,獎勵300萬元;在10億元(含10億元)以上的,,獎勵1000萬元,。(東南網手機版)
在福州市區(qū)內,,2010年新設立或者新遷入的金融機構,將獲得政府獎勵。
記者昨日獲悉,,福州市政府日前通知,規(guī)定對在本市新注冊成立且營運滿一年的銀行,、證券,、保險、期貨,、產業(yè)投資基金、信托投資類金融機構總部,,注冊資本在2億元至5億元的,,獎勵300萬元;在10億元(含10億元)以上的,,獎勵1000萬元,。(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