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正調解為化解家校矛盾起到良好示范
2022-02-25 11:06:2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尊重你叫聲老師,,不尊重你啥也不是,像你這種人也能配做個合適的班主任嗎,?”“不配做個稱職的老師,,骯臟了老師二個字?!鄙橡堃幻四昙墝W生的家長周某某在班級微信群內對班主任吳老師說出上述言論,。吳老師認為名譽權受到侵犯,向法院起訴,,要求周某某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1元,。(2月25日 澎湃新聞網) 據(jù)相關媒體報道,周某某之所以與吳老師產生沖突,,源于認為吳老師阻撓自己給孩子換班,。事后,吳老師表示否認,。這件事發(fā)生于去年11月,,曾一度引發(fā)輿論關注,而江西上饒廣豐區(qū)法院則于2月中旬開庭審理此案,。目前,,雙方達成諒解,周某某當庭向吳老師賠禮道歉,。吳老師也接受道歉,,并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當下,,微信群組已成為不少老師與家長校外溝通的主要平臺,。圍繞孩子教育問題,家長與老師之間的直接沖突也屢屢出現(xiàn)于社交網絡,。家長公開攻擊老師,,類似案例不止于少數(shù)?;蛟S,,有人會認為吳老師起訴家長的做法“上綱上線”。事實上,,這對化解矛盾沖突,,促進家庭教育來說,不失為一件“好事”,。 從辯證法的角度看,,聯(lián)系、發(fā)展,、矛盾之間呈辯證統(tǒng)一關系,。社交網絡為家長與老師之間搭建直接聯(lián)系平臺。當矛盾被置于臺面上公開時,,便可以用公開的方式解決,。家校矛盾通過法律渠道,得以完全化解,,不留爭議,,二者之間的關系也能得到進一步發(fā)展。用老話來說,,就是所謂的“不打不相識,。” 試想,,倘若吳老師沒有尋求法律解決,。這件事發(fā)展可能就局限于群內或校內,以批評老師或膈應家長為最終結果,,雙方心結終究難消,。理性看,有問題就得指出,,有錯誤就得糾正,,化解老師與家長之間的矛盾,不能永遠停留于私下人情往來的“江湖氛圍”,。老師一方用公開公正的方式尋求幫助,,何嘗不是一起面向家長和學生的普法教育,? 通過法院調解,周某某與吳老師在化解矛盾方面,,取得了最大公約數(shù),。這起案例的曝光,則進一步明確了家長與老師之間的溝通界線,。引導家長或老師,,用理性穩(wěn)妥的方式,爭取學生和自己的合理權益,。任何時候,,未經過調查和溝通不顧后果的批評攻擊,都是沒有必要的,。家長應為孩子做好榜樣,。(嚴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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