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 從目前發(fā)布的草案來看,,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還有多個“首次”,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把這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放在改革開放的開闊背景,,或許能獲得更清晰的認識。 個稅改革史是一部富起來的歷史 1978年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啟幕中國改革開放,。兩年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這是新中國成立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個人所得稅法,。此前,國家對個人基本上不征稅,。 在一個現(xiàn)代國家,,稅收是個人與國家關系的體現(xiàn)。制定個人所得稅法,,開征個人所得稅,,可以看作是國家生活開始走向正常化,,個人與國家等一系列重大關系開始擺正的標志之一,。 至今為止,個稅法總共經(jīng)歷了七次修改,,中國個稅制度已經(jīng)歷經(jīng)了八次改革,。一部個稅改革的歷史,是一部中國人富起來的歷史,,也是中國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歷史,。 30多年來,個稅起征點不斷提高,,一個重要背景,,是經(jīng)濟高速增長帶來的國民收入攀升—— 1980年,個稅起征點是800元,。當時,,我國職工月平均工資僅為63.5元,收入能達到起征點的人,,可以說鳳毛麟角,。因應對外開放,個人所得稅主要針對外籍在華工作人員,。 到了2005年,,我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10493元,平均月收入874元,,首次超過800元,。隨著居民收入的不斷增加,2005年、2007年,、2011年進行了密集調(diào)整,,個稅起征點從800元一路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近年來,,個稅改革往往成為輿論焦點,,尤其是個稅起征點,總能引發(fā)最廣泛的討論,。個稅改革顯然不能簡化為起征點調(diào)整,,但大眾對個稅起征點更加敏感,是利益分化日益明顯,、利益訴求表達日益強烈的直觀表現(xiàn),,也對改革不斷提出新的要求。 相對發(fā)展起來的問題并不比不發(fā)展時少,。個稅改革變遷,,以及人們對個稅的強烈關注,對改革的啟示在于,,只有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約數(shù)”,,回應社會關切、凝聚社會共識,。 “二次分配”的核心標準是公平 個人所得稅制度承擔著多重功能,如增加政府財政收入,、調(diào)整二次分配,,不同國家對個稅功能的側重點不一樣。 我國個稅改革起始于改革開放進程,,主要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就是“二次分配”,,個稅調(diào)節(jié)主要體現(xiàn)為“削峰填谷”,也就是說,,個稅主要是把過高的收入降下來,,再通過支付轉移間接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貧富差距的出現(xiàn),,個稅作為收入分配調(diào)節(jié)的功能被賦予了很高的期待和要求。尤其是近20年來,,我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改進入比較密集的時期,,而討論也集中在一點上,即起征點設在哪里更能體現(xiàn)二次分配公平,。 經(jīng)過多年公開討論,,應該說社會共識正在形成:費用扣除要更多地考慮納稅人贍養(yǎng)情況等家庭負擔因素,以體現(xiàn)量能課稅原則。從公平的要求出發(fā),,的確要考慮諸多因素,,不僅是孩子的教育、還有贍養(yǎng)老人的問題,,甚至還有納稅人自身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等需求增加。此外,,一些人的財產(chǎn)性收入增加,,比如投資房地產(chǎn)、住房出租的收入顯著增加了,,個稅也將有相應考慮,。2011年的時候,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jīng)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曾就現(xiàn)行個稅稅制評論道:“在當前國內(nèi)收入差距主要來自財產(chǎn)性收入所得的背景下,,這種稅制毫無疑問打擊了勞動所得,,使得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增長速度與GDP增速相比差距更大?!?/p> 起征點不是個稅公平的全部,,更關鍵的是對稅制進行改革,使之盡量與當今收入分配格局相匹配,。 鼓勵勞動而不是“以錢生錢” 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個人所得稅,這樣表述:“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y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p> 有財經(jīng)媒體統(tǒng)計分析,,在個稅收入結構中,工資,、薪金所得占比,,2014年為65.3%。大部分人的主要收入來源,,恐怕還是工資薪金等非財產(chǎn)性收入,。有人說,工薪階層和一般勞動者是繳納個稅的主力軍,,這種說法也不是毫無道理,。 從草案看來,,確實是全面考慮了工薪階層的生活境況。這次提出的幾個附加扣除項,,包括了教育,、醫(yī)療、住房等一系列的生活開支,,將它們從個稅繳納的范圍中扣除出去,,考慮到了工薪階層的生活壓力,相信收入會相對有所增加,,“小日子”應該可以更滋潤一些,。 草案中還提出: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按照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币簿褪钦f,這次個稅法修正之前,,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的收入,只要有所得,,就要繳稅;修正案若通過,,之后,,要綜合達到5000元,才用繳稅,。從這個角度來看,,是鼓勵大家“多勞多得”。 鼓勵人們通過勞動增加收入,,憑借辛勤勞動的雙手邁向富裕,,而不是鼓勵人們坐享其成、不勞而獲,,或者整天鉆營著以錢快速生錢,、熱衷當“包租公”,;鼓勵成為勞動者而不是食利者,這些都是在傳遞并端正一種社會價值觀:勞動創(chuàng)造美好生活,、邁向富裕,,幸福都是奮斗出來的。 □ 長江日報評論員華智超 楊于澤 李爾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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