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被爆照能用“肖像權”求得隱身嗎
2016-04-20 17:24:07?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對闖紅燈者“人臉識別”,其實重在“誠信掃描” 目前,,行人和非機動車若是闖紅燈,,分別給予罰款10元和20元的罰款,顯然金額較低,,頗難達到震懾目的,,這也是各地闖紅燈行為屢禁不止的一大原因。但是,,借助于“人臉識別”的速拍速查,,要么可以馬上讓闖紅燈者在街頭信息大屏上曝光,要么還能將之通報其工作單位,,這就形成了經(jīng)濟處罰與“誠信丟分”的雙管齊下,,一些人自然也會吃塹長智,日后不敢隨意造次了,。 應該說,,啟用“人臉識別”,福州交警已非首家,。去年5月起,,四川綿陽城區(qū)就先行嘗試:行人闖紅燈被連拍3張照片后,視頻及特寫照片會自動傳至數(shù)據(jù)庫,,并在道路兩側顯示屏播放,;行人在一定時間內(nèi)連闖紅燈20次,將在城區(qū)多個顯示屏上滾動曝光,。當時曾有議論,,“中國式闖紅燈”固然當治,但在公共場合循環(huán)播放被抓拍行人的影像是否侵犯肖像權,?對此,,除了相關法規(guī)的最終解釋,我則認為,,闖紅燈亂象一則表現(xiàn)在公開場合,,二則不利于交通安全,就不宜完全套用“肖像權”來求得隱身,。 “人臉識別”是基礎,,“誠信掃描”是重點,。由今而論,不管行人還是非機動車的隨意闖紅燈現(xiàn)象,,已然引起全社會的共同反對,。那么,有了這樣的民意認同,,將一些對交通完全置若罔聞者曝光亮相,,或是給予其他處罰,就絕不會成為“多數(shù)人的暴政”,。這方面,,今年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通過官方微信曝光多名闖紅燈的行人,以及此前莆田交警對行人闖紅燈被抓拍后,,行為人報考駕照須先參加教育學習,,其駕考時間將被延后3個月等舉措,都可謂有益促進了誠信建設,。[詳細] “抓拍闖紅燈”還需守住私權“綠燈” 不可否認,,行人闖紅燈,是一種相當普遍的違法現(xiàn)象,,由于違法成本低,,導致屢禁不止,已經(jīng)成為一種久治不愈的“城市病”,。這種“城市病”,,小則破壞了交通秩序,,大則可能會引發(fā)交通事故,,嚴重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因此,,此“病”一日不除,,社會難以長治久安,警方應該重拳予以打擊,。將行人闖紅燈進行公開曝光,,或將其違法信息發(fā)至其工作單位,堪稱是一個“絕招”,,對交通違法者的震懾力比較大,。但是,這種執(zhí)法方式,,也涉嫌侵犯了交通違法者的隱私權,。 行人闖紅燈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理應受到法律的懲處,。但他們也是公民,,其隱私權等人身權利同樣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將交通違法者進行公開曝光,,或抄報單位,等于將其個人隱私赤裸裸地公布于眾了,。更何況,,闖紅燈者均已受到了相應的處罰,再對他們進行公開曝光,,或單位再進行紀律處分,,就是一種額外的責罰,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jù)的,。 可見,,曝光闖紅燈者,實為執(zhí)法“闖紅燈”,。交警部門用闖法律“紅燈”的執(zhí)法方式,,去制止和查處行人闖紅燈的違法行為,是公權的嚴重“越位”,,應緊急“剎車”,。換言之,抓拍闖紅燈,,應“點”到為止,,守住私權“綠燈”。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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