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都可生,,頭胎咋“違約”,?
2015-12-04 08:33:20?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頭胎孩子出生不到倆月,,父親為給孩子上戶口去社區(qū)開介紹信,,因產(chǎn)后半年內(nèi)不能上環(huán),,被告知要交納1000元計生違約金,,家住陜西省商洛市商州區(qū)陳塬街道辦的陳先生對此非常不解,。(12月3日《華商報》) 這事放在當前全面放開“二孩”的眼下,,咋看咋憋悶:就算不上環(huán),接著生,,待到懷胎十月滿,,怎么著“二孩”政策也該落地了吧。也就是說,,生二胎都不違規(guī)的事,,咋才一胎就要強制上環(huán),且要先交納1000元的計生違約金,,不說陳先生對此不解,,公眾又何以想得明白呢? 即便嚴格按原“一胎化”政策,陳先生也不應為孩子戶口犯愁:正兒八經(jīng)的第一胎,,縱使上環(huán),,也該在生育半年之后??磥?,這并不違約的“違約金”又有保證金的作用:上了環(huán),作為保證金退還,;拒不上環(huán),,則視為違約金收繳。不過,,無論從哪方面看,,當?shù)厣鐓^(qū)至今還以收“違約金”來強制一胎婦女“上環(huán)”,已不僅止是荒唐之舉了,。 首先,,按照計生法規(guī),超生當繳納社會撫養(yǎng)費,,但從無“計生違約金”一說,。所謂“計生違約金”,無非是鄉(xiāng)規(guī)民約的產(chǎn)物,。是否違法暫且不論,,起碼作為計生部門,收此費明顯于法無據(jù),;其次,,把是否采取節(jié)育措施列為孩子上戶的先決條件,早在國家令行禁止之列,,此舉涉嫌違法行政,;何況,為減輕日后壓力及工作量,,還將原本擺不上桌面的“違約金”提前作為保證金來收,,以此制肘育齡婦女,除了涉嫌亂收費之外,,更是一種懶政的表現(xiàn),。 此外,明明是11月中旬收取的“計生違約金”,,何以收款單日期會顯示為10月份,?此舉或有深意:計劃生育新老政策之間的對接,是否存在一個時間節(jié)點,?按當?shù)匦l(wèi)計局計生指導股負責人所言,,“在(全面二孩)具體文件還未出臺之前,仍按原計生政策執(zhí)行?!边@是否意味著,,在此節(jié)點之前收取的“計生違約金”,即便今后趕上二胎政策落地,,只要未按要求上環(huán),,此款將視作“執(zhí)行原計生政策”而不再退還。 若果真如此,,則這些育齡婦女將面臨兩難:去上環(huán)吧,,全面二孩政策即將落地,難不成接著又去取環(huán),?不上環(huán)吧,,又怕“違約金”打了“水漂”。不要小看了這區(qū)區(qū)1000元,,它很可能就是一個工薪階層一個月的口糧啊,。 盡管通過媒體曝光,當?shù)匦l(wèi)計局已責成社區(qū)退還這筆“計生違約金”,,并對責任人作出了停職整改的處罰,。但這件事僅是社區(qū)文書一人的責任嗎?當下,,誰不知全面“二孩”政策已公布,,一個普通工作人員,未經(jīng)請示,,豈敢擅自亂收費,?若真能知錯即改,有關領導又何以不敢擔責呢,?從另一個角度說,,在計生政策即將出現(xiàn)重大變化之時,當?shù)赜嬌块T何以不能與時俱進,,作好兩者之間的銜接配合,,反而一味“剛性”照搬已成笑談的一胎上環(huán)“老皇歷”呢? 當然,,原因無非兩條:或“照本宣科”慣了,或“亂收費”慣了,。至于解決的辦法,,很簡單:屬于前者,好好“洗洗臉,、照照鏡”,,重新整改出新的“樣子”來;如為后者,則有關部門應好好查查,,這類不合法的“計生違約金”收了多少,?去了哪里?筆者猜想,,里面很可能大有文章,,不然,為什么在全面放開“二孩”消息都見了報,,還在處心積慮的收取“計生違約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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