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瓶費”借尸還魂顯示市場力量的強大
2015-11-02 10:03:01?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zé)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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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2日,,成都市民黃先生因自帶兩瓶白酒,,在某飯店消費后被收取100元的“酒具清洗費”。之后,,黃先生較了真,,并委托律師對該飯店提起訴訟。10月29日,,成都武侯區(qū)法院受理此案,。(11月1日《華西都市報》) 明眼人一看便知,“酒具清洗費”就是穿了馬甲的“開瓶費”,。去年2月,,最高法院在答復(fù)某媒體書面采訪時明確表示,餐飲行業(yè)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屬霸王條款,。去年3月,,全國首例“開瓶費”案在成都開審,該案審理以消費者勝訴,、商家退還“開瓶費”告終,。據(jù)此,,很多消費者認為,,任何形式的“開瓶費”都應(yīng)該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酒具清洗費”當(dāng)然也不該收,。 但事實上,,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將“禁止自帶酒水”規(guī)定為“霸王條款”。最高法院此前的表態(tài)(表態(tài)并非司法解釋),、消費者勝訴的判例,,都不能作為裁判類似案件的法律依據(jù)。精明的商家,,避開了眾矢之的的“開瓶費”,,巧立名目地設(shè)置“酒具清洗費”,就是要把“禁止自帶酒水”進行到底,。這背后,,其實也傳達出商家的訴求,宣示著市場邏輯的強大,。 要知道,,我們到餐廳就餐,消費的不僅有食物,,還有服務(wù),、就餐環(huán)境等等,。酒店宣稱“嚴禁自帶酒水”,就是告訴消費者,,餐廳的環(huán)境,、服務(wù)都是有成本與價格的。消費者如果無法接受,,大可一走了之,,餐廳絕不可能強制顧客消費。在競爭充分的餐飲業(yè)中,,很難想象,,一個門可羅雀的餐廳,還會向顧客收什么“酒具清洗費”,。而一個生意火爆的飯店,,即便不收任何形式的“開瓶費”,也可以依靠提高菜品價格或加收服務(wù)費等手段把這部分損失奪回來,。 這就是市場自身的邏輯,,不以監(jiān)管者的意志為轉(zhuǎn)移,。一個類似的例子是,國家民航總局多次公布機票票價折扣標準,,禁止低價競爭,,結(jié)果各航空公司折扣照打,,低價票照賣,。可以說,,在任何競爭充分的行業(yè),,消費者都不必過分擔(dān)心霸王條款,。 只要餐廳履行了提前告知的義務(wù),,尊重了消費者的知情權(quán),那么在事后收取“開瓶費”就無可厚非,。也許消費者會抱怨:即便如此,100元的“酒具清洗費”也太貴了,,清洗一下酒杯而已,哪需要那么多錢,?可是如果消費者在店內(nèi)消費酒水,商家賺取的利潤可就不僅僅是這一百元了,,站在商家的角度,,是寧愿不收“酒具清洗費”,,也要讓顧客消費酒水的,。 說到底,,“開瓶費”的借尸還魂雖然讓人不忿,,但絕非無解,答案就在消費者的用腳投票,,這正是消費者與商家博弈的最大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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