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逐利思維泛濫的時代,,手機運營商利用學校平臺向新生做廣告,推銷手機通信資源,,本無可厚非,。但是用不用手機,用什么品牌的手機,,選擇什么通信運營商,,用什么樣的資費套餐,這是學生的私事,。學生自會根據(jù)個人喜好與手機資費標準作出選擇,。任何人都不能強人所難。 此事被家長舉報后,,盡管學?;貞Q,個別班主任在發(fā)送短信時用詞不當,,讓家長產(chǎn)生誤會,,此業(yè)務是自愿辦理。但是此手表手機是學校根據(jù)管理需要定制的,,這是家長,、孩子、學校之間溝通的重要通信工具,。學生作業(yè),、在校表現(xiàn)、學習狀況,、家長反饋意見都在這個平臺上進行,。如果學生不辦理這種“翼校通”手表手機業(yè)務,師生,、家校之間溝通都會造成不便,,甚至由此造成損失。由于新生和學校之間權利地位不對稱,。他們敢不“自愿”嗎,?如此自愿辯解,,實在是滑稽得沒有半點技術含量,??膳碌氖牵栽笌缀醭闪艘粋€爛菜筐,,任何強奸民意,、不能見陽光的收費攤派都可以往里面裝。 給大學新生辦理入校手續(xù),,幫助新生盡快適應新環(huán)境,,方便新生學習、生活,。本是學校的責任與義務,,根本不算什么權力。退一步講,,即使迎接新生是一種權力,,傳道授業(yè)解惑的學校也應該具有起碼的權力避嫌意識,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自證清白,。可部分學?!盎顚W活用”,把芝麻大的教育權力發(fā)揮得淋漓盡致,,聯(lián)合通訊運營商玩統(tǒng)一“配發(fā)”490元手機的把戲,,其錯誤影響不可小視。不僅與教育精神背道而馳,,還容易讓人產(chǎn)生權力尋租的聯(lián)想,。 自《行政許可法》頒布執(zhí)行以來,行政事業(yè)單位收費已經(jīng)有了嚴格的管理規(guī)定與程序要求,,收費必須有可靠的法律依據(jù),,學校以自愿的名義要求新生消費指定手機,不僅是亂收費行為,,而且有損教育公信力,。在我看來,學校挾權力以銷手機卡,,主要還是新生與學校在權力,、地位上不對稱,學生有求于學校所致,。如果不辦理學校安排的手機業(yè)務,,就會給學習,、生活帶來不便。學生進入新學校本來圖的就是一個氛圍,,為了給學校留一個好印象,,不影響正常的學習、生活,,他們即使心中一百個不樂意,,也沒有多少不“自愿”辦理學校指定手機業(yè)務的選擇。 其實,,現(xiàn)實生活中,,學校權力尋租的例子并不少見,。前不久還有消息說,,有校長帶領學生到KTV唱歌。在手握學生命運大權的學校面前,,學生處于弱勢地位,,往往只能違心接受學校的霸王條款。本應保護學生合法權益的學校,,以權力籌碼強迫學生選擇指定手機業(yè)務,,學校與通信運營商穿同一條利益褲子,儼然把學生當成了尋租的籌碼,。豈是“誤會”兩字所能解釋的,?學校顯然不能不顧學生感受,為了一個“利”字,,底線失守,,廉價出售教育公信力。 當然,,在當前的教育環(huán)境下,讓學校主動放棄權力尋租的利益蛋糕并不現(xiàn)實,。學生和家長很受傷,、很無奈不難理解,,但是政府部門與制度決不能無奈,。對此,學校不能止于解釋“自愿辦理”了事,,而要徹底停辦此項手機業(yè)務,。教育部門還要啟動追責程序。而且,個案糾正只能解決個案問題,,政府及其教育部門對此負有監(jiān)管責任。一方面要壓縮學校的權力空間,,避免學校各自為政,,利用種種先決條件搞權力尋租,。同時還要建立健全問責機制,,不能聽任學校欺負學生總是違規(guī)不違法,不了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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