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腐敗的反復發(fā)作與解決之道 除了市場可以自行負責的公路,地方政府都應成為責任主體,,負起解決公路網產權,、債務、財務不透明,、控制債務風險等責任,。 客觀看,無論是現(xiàn)行公路收費體制還是即將改版的收費體制,,都無法徹底解開公路上的利益鏈條,。既要合理疏導現(xiàn)有利益格局,又能保證公共利益不被侵蝕,,唯一的辦法是賦予修法更高的權限,,并將其納入整體改革進程。 從修法程序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盡管屬于部門立法,,但涉及的利益范圍已非行業(yè),、系統(tǒng)可以容納,因此,,在部門提出修法文本后,有必要通過人大審議以確定其法理性依據(jù)是否充足,。在修訂稿引起很大爭議的情況下,,避免部門立法的狹隘利益取向,盡可能保證公共利益就顯得更加必要,。 從修法觸及的稅費體制看,,將其納入整體改革議程也是必要的。許多人認為在繳納車輛購置稅和燃油稅后還要繳納通行費,,有重復收費之嫌,。目前成品油消費稅中交通轉移支付資金能滿足現(xiàn)有普通公路一半的養(yǎng)護管理資金需求,這意味著燃油稅確實包括了通行費用,。不重復收費,,要么重新考量高速公路收費的合理性,要么調整燃油稅稅率,。而從宏觀層面看,,車輛購置稅和燃油稅稅率的制定,不僅與公眾出行權相關,,更涉及保護環(huán)境,、節(jié)約油氣資源、支持農業(yè)漁業(yè)生產等一系列考量,,這同樣屬于公共利益,。避免這種稅收制度上的內部矛盾,需要更高層面的立法權加以協(xié)調,。 從更深層面看,,公路收費還涉及央地關系的調整。過去公路亂收費現(xiàn)象之所以屢禁不止,,原因就在于部門條例無法有效實現(xiàn)法定效力,,撼動寄生在公路上的地方利益。在地方政府與收費公路網已結成穩(wěn)固利益共同體的情況下,,單靠審計部門事后監(jiān)管,,顯然力不從心。多年來公路管理體系腐敗案件反復多發(fā),,發(fā)出的警示是,,現(xiàn)有監(jiān)管體系不足以揭開收費公路的利益黑洞。 解決之道不是沒有,。公路收費的法理性,,主要建立在控制債務風險上,。目前,地方政府自行發(fā)債的試點如火如荼,,讓地方政府成為責任主體是改革亮點,。解決公路收費亂象,可以借鑒這一思路,。無論是政府性收費公路還是其他性質的收費公路,,除了市場可以自行負責的公路,地方政府都應成為責任主體,,負起解決公路網產權,、債務、財務不透明,、控制債務風險等責任,。如此才有可能變事后監(jiān)管為事先、事中監(jiān)管,,避免地方公路債務由全國用路者買單,。這也可以成為建設良性央地關系的一個破題之處。 收費公路的改革方向與細節(jié)完善 防止公路收費長期化濫觴為對不合理利益鏈條的鞏固,,除了引入改革能量,,還需要以完善細節(jié)作為實施的必要前提。 改革是解開公路收費利益結的出口,,但深層次的改革需要時間,,需要試點、評估,、推廣等一系列必經程序,,而高速公路收費長期化似已箭在弦上。彌補明顯存在的制度漏洞,,防止公路收費長期化濫觴為對不合理利益鏈條的鞏固,,除了引入改革能量,還需要以完善細節(jié)作為實施的必要前提,。 其一,,修訂稿提出,高速公路不再規(guī)定具體的收費期限,,而以該路網實際償債期為準確定收費期限,。什么階段為償債收費,什么時候進入養(yǎng)護收費,,各地收費公路都應列出預期時間表以便社會監(jiān)督,。建設和運營成本的增加不可控制,不能成為不曬賬單的依據(jù),而應作為變量同時公之于眾,。此外,,因償債收費和因養(yǎng)護收費顯然涉及不同的價格標準,如何確立價格標準也需要給出依據(jù),。 其二,,根據(jù)修訂稿,高速公路收費旨在提供高效率,、高水平的通行服務,,也就是說用路者購買的是增值服務。高速公路的增值服務當然需要體現(xiàn)在便捷和安全兩個方面,。如果僅僅是收費,而沒能提高流動速度,、避免事故,、提高救援效率等,那么用路者就無法享受增值服務,,就意味著甲方違約,。因此,對高速公路征收的通行費哪些用于還債,,哪些用于人力和辦公資本,,哪些用于提高服務水平,應予以剛性規(guī)范,。 其三,,既然強調高速公路收費實施的是市場原則,那么用路者作為買方就有權利得到相對平等的議價權,。這包括對賣方運營情況的知情權,,也包括對收費標準的商議權。而事實上,,此前民間要求收費公路賬務公開的種種努力,大多不了了之,,用路者要面對的,,通常是一個由地方利益、部門利益共同構成的強大對手,,基本不具備議價能力。讓收費令人信服,,就要引進陽光,讓社會力量起到監(jiān)管作用。 其四,,需要對公路收費體制變革帶來的沖擊做好預案,。過去,為了將非收費公路變成收費公路,,地方不乏擅自通過改擴建將非收費的次級公路變成收費公路,今后,,會不會出現(xiàn)借發(fā)展經濟之名,改擴建高速公路的新風潮,?重大工程項目審批、環(huán)評如何界定高速公路建設的必要性,?對于已擅自升級的公路,顯然不能再改回去,,那么收費是否應該取消,?即使卡住了不必要高速公路建設潮,特許經營公路會不會成為新的利益平臺,,導致特許經營公路大興其道,? 最有說服力的,不是強調高速公路長期收費的合理性,,而是有能力遏制可能出現(xiàn)的負面效應,。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結束征求意見后,相信公眾呼聲會以一定方式在最終修訂稿中予以體現(xiàn),。但最需要的,,是呈現(xiàn)出公共利益至上的修法思路,呈現(xiàn)出以深度改革破解不合理利益格局的決心,。有了這兩點,,公路收費長期化和機制化才能具備充足法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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