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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屬于灰色收入的導游小費有可能合法化,。”據悉,,國家旅游局等三部門已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導游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對導游優(yōu)質服務的獎勵機制”。
小費合法化尚需多方考量
據《新聞晨報》報道,,一直屬于灰色收入的導游小費將合法化,。記者日前獲悉,國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導游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肯定并支持推廣導游薪酬制,,其中明確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對導游優(yōu)質服務的獎勵機制”。
一直以來,,關于個別導游在途中強迫游客購物,,一旦不從就羞辱攻擊的報道經常見諸媒體,筆者身邊不少朋友也都有類似的不快經歷,。一方面,,這小部分“害群之馬”確實需要整頓;但另一方面,,如果不帶游客購物的話,,導游們的收入也的確很難得到保障,畢竟他們也是要養(yǎng)家糊口的,。對此,,主管部門制定導游薪酬制,嘗試將小費合法化,,通過保證導游的收入來提升旅游行業(yè)的服務質量,,杜絕“低價團”、“購物團”等,。然而,,其出發(fā)點雖好,但在實際中是否能真正實現(xiàn)目的呢,?
首先,,在其他很多國家,消費者無論是旅行,、用餐,、還是打車,給服務人員多少小費都是有例可循的,,但對于中國消費者來說,,支付小費還沒有成為一種習慣。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小費制定缺乏基本標準,,那么在執(zhí)行中難免出現(xiàn)混亂,比如面對導游服務,,游客們真能完全自愿地支付小費嗎,?小費給多給少,游客們都能得到同等對待嗎,?其次,,就算是制定出了明確的導游小費標準,旅行社也往往會借此進一步壓低導游基本薪酬,,節(jié)約成本后以便用更低的價格搶到客人,,到頭來,,導游強迫游客購物的現(xiàn)象仍會反復上演。
說到底,,提升旅游行業(yè)的服務質量光靠給小費是遠遠不夠的,,旅行社、景點,、導游以及游客等幾方面需要統(tǒng)一進行考量,,進而建立起更加透明的利益分配機制和薪酬體系,實實在在地明碼標價,。唯有這樣,,不管是否購物,游客們才能真正玩得開心?。ㄈ嗣窬W@趙歐仁)
我為什么贊成導游小費制度?
民意調查顯示,對導游小費制,三成民眾贊成,七成反對,。我屬于三成之列,。為什么我贊成導游小費制度合法化呢?緣于我們全家去年5月美國黃石公園7日游得出的經驗:導游小費制,確實有很多好處。
我們是在舊金山拼團乘坐豪華大巴開始美國西部之旅的,全團50多人,來自世界各地,導游來自臺灣,非常熱情周到,他能講得一口流利的英語和中文,。出發(fā)前,他就給大家講明自己帶團的薪酬構成,然后明示每位游客須付給他和司機一天7美金的小費,結束那天一次性結算,。如果認為他們的服務特別優(yōu)質,愿意多付,他們也樂意。7天下來,他的服務質量好得沒法說,是我見識過的導游中最出色的一個,因此結束那天,我們不但按標準支付了小費,兒子還多付了幾十美金,。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由此我感悟到一點,有小費與沒小費,服務質量就是大不一樣。因此,我對導游小費制度合法化舉雙手贊成,。也許我的個人體驗還欠缺說服力,接下來我想再補充三點理由:
其一,改革薪酬結構的需要,。隨著我國旅游業(yè)的蓬勃發(fā)展,各種亂象層出不窮,其中突出一點表現(xiàn)在以回扣為主體的導游薪酬結構的不合理,導致強迫游客購物等問題集中發(fā)生且久治不愈。要改善中國旅游市場服務質量差的現(xiàn)狀,首先要改變以回扣為主體的導游薪酬結構,。而從廣東,、深圳等地的試水小費制的經驗看,小費制不失為一個不錯的改革切入口。
其二,與國際接軌的需要,。實行導游小費制,不僅歐美等發(fā)達國家非常流行,就連柬埔寨等不發(fā)達國家也早已實行小費制,。前年我游覽了柬埔寨的吳哥窟,感覺他們那邊的小費制已經很成熟了。不僅如此,伴隨著境外游客的日益增多和外資旅行社的入駐,“導游小費制度”進入中國應該是遲早的事,。
其三,提升文明程度的需要,。我服務,你付費,這是現(xiàn)代社會的心靈契約。我給你小費,不是施舍,而是表示對你服務的一種肯定和尊重,兩者不存在高低貴賤之分,而是相互平等的關系,。服務業(yè)相比教師,、醫(yī)生、公務員和律師,收入相對較少,因而往往會被人視為弱勢階層,而小費制能在提高他們收入的同時提升他們的社會地位,獲得人的尊嚴和職業(yè)榮譽感,。同時,游客在支付小費的過程中體會到了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平等和彼此尊重,在收獲對方的一聲“謝謝”中,感受到了文明的力量和溫暖,。所以說,小費制常被視為文明的表現(xiàn),。
從大的方面說,實行導游小費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三部委大可不必在指導意見中閃爍其詞地表達為“獎勵機制”,干脆稱之為“小費制”得了,免得讓人產生誤解??赡苁堑K于新《旅游法》制定有“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的規(guī)定吧,不礙事,該法只是規(guī)定不可以“索取”,并沒規(guī)定不可以接受游客自愿給的小費,因此指導意見并不違反上位法,。
不過,既然是指導意見,三部委在給以導游小費制度合法化的同時,還須就小費的上下限、服務質量,、如何處理強制性支付和不增加旅游成本等方面給出指導意見,制定嚴格的規(guī)章和配套措施,用政策手段推動導游小費制度的實施,。(新華每日電訊@王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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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媒體調查發(fā)現(xiàn),不少人擔心原本基于自愿的小費支付會變成變相的強制性支付,,反而增加旅游成本,。這擔心有其合理性。實際上,,“基于自愿的小費支付”在當下中國壓根兒就不存在,,若一定要在官方文件中加以“明確”,最終“變成變相的強制性支付”幾乎就毫無懸念,,甚至“變相”二字都顯多余,。
當下中國社會根本就沒有“小費文化”,嚴格意義上的小費源于英國,,相傳在18世紀的倫敦餐館里,,餐桌上常放著一只碗,上書“To Insure Promptness(保證迅速服務)”,,客人只要將小額鈔票或硬幣投入碗里,,便能享受侍應生提供的優(yōu)質、快速服務,。有人認為這是小費“制度”的起源,,其實后來小費習慣從餐飲業(yè)擴展到幾乎所有服務業(yè),靠的已不是“給了小費就保證提供優(yōu)質迅速服務”這樣的承諾,,而是一種文化自覺,。
小費不是制度,而是習俗,,是一種文化意義上的社會自發(fā)習慣,。實際上,西方也曾不止一次出現(xiàn)過反小費的浪潮,,反對者認為給小費是一種不良風氣,,號召人們加以抵制,以至于一些國家的官方還曾從制度層面予以限制,,只是收效甚微,。小費打不倒的根本原因,還在于西方消費者對服務上乘者,,是心甘情愿解囊打賞的,,給小費體現(xiàn)了他們的一種風度,,庶幾可謂一種精神需求的滿足。
其實,,中國古代也有給“賞錢”的習慣,,賞賜對象有店小二、奴仆,、書童,、小廝、跟腳等,,小費并非西方專利,。而且,中國古代的小費習慣養(yǎng)成與西方人的小費習慣養(yǎng)成,,有一個共同點,,即貴族文化催生了小費習俗。英國自不待言,,中國古代也是有貴族的,,至少在唐宋時代,貴族精神在我們的世家望族和門閥階級中,,多少還是存在的;即便一般民眾,,基本的禮義廉恥仁智信,,還是具備的。只是到了后來,,我們對精神層面需求的重視程度弱化了,,但不管怎么說,“打賞”習俗還保持著,。
后來,,貴族這個概念在我們的社會基本消失,大家表面上已經沒有了高低貴賤,,誰有義務和資格去賞賜誰呢,?缺少這樣的精神需求,也就少了這樣的習慣養(yǎng)成,,所以現(xiàn)在來談論小費,,都容易把它當成舶來品。
回頭再看“導游費制度”,,就有些一廂情愿,。沒有小費習俗,于是想用制度去強制推廣并規(guī)范小費行為,,只能將習俗變成強制,,讓原本美妙的消費體驗變成消費噩夢,。發(fā)生了那么多的游客與導游沖突,還不足以讓我們明白一些道理嗎,?那些強制消費事件,,說白了,就是將“旅游紀念品商店”作為索取“小費”的中介,??稍噲D把強制消費的潛規(guī)則變成明規(guī)則,注定了是徒勞的,。
當務之急,,還是要想辦法讓我們的旅游市場成為一個真正自由的市場,讓它去自發(fā)調節(jié)供需關系,,自發(fā)形成合理的價格體系,。到時候,合理的小費規(guī)則自然會形成,,無須政府去“推動”,。(中國青年報@朱達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