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發(fā)布了2014年城鎮(zhèn)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公告,。審計揭露,,涉及違規(guī)使用安居工程專項資金高達93.83億元,2.06萬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以不實材料通過審批,,2.34萬戶家庭住房條件發(fā)生變化卻未按時退出保障對象名單。(8月18日新華社) 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安居工程,,保障房建設關乎民生改善,、社會和諧穩(wěn)定。住建部早在2012年就透露,,全國有近1億人受益保障房計劃,,家庭居住條件明顯改善。此次審計署發(fā)布的公告也顯示,,去年這一全國安居工程取得了顯著的經(jīng)濟社會效益,。遺憾的是,近百億元資金被套取挪用,,超4萬戶家庭騙取保障房,,令這一本具民生善意的安居工程,再度蒙上陰影,。 之所以說“再度”,,是因為此前圍繞保障房的問題就頻頻出現(xiàn):申請困難,有人排隊三年依然沒資格,;騙取容易,,有人開著寶馬照樣搖號;質(zhì)量堪憂,,雨水之下變成“水簾洞”,;入住率低,不少地方保障房上演“空城計”……種種問題的出現(xiàn),,令這一舉國關注的安居工程,,在保障性和公平性上均大打折扣。 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保障房問題一直是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熱議的焦點,,專家學者也給出了不少建議,譬如:出臺專門法律法規(guī)明確住房保障標準,,對保障房申請者進行嚴格的資格審定,,積極探索市場化融資方式解決住房保障資金難題,等等,。應該說,,上述建議經(jīng)實施后,確實取得了明顯效果,,就拿“探索市場化融資方式”來說,,引入社會資本的確節(jié)省了財政性資金,做到了“花小錢辦大事”,。 不過,,此次審計署再度“揪出”多重問題,,顯示了保障房制度尚存瑕疵——暗箱操作多,審核不透明,。法律法規(guī)再完善,,審核要求再嚴格,融資渠道再豐富,,如果執(zhí)行時做不到開放透明,信息披露做不到及時公開,,地方上虛報材料套取資金,、家庭以不實材料騙取住房的情況,就難以根治,。 也就是說,,要讓保障房真正起到保障之用,須確保保障房制度的陽光透明,。一是決策要開放,。作為政府出資興建的民生工程,它的決策理應充分考量公眾意見,,而不是像商品房那樣由開發(fā)商說了算,。保障房項目的規(guī)劃、選址,、定價,,都應充分吸納保障對象的意見,避免有關部門累死累活,、保障對象并不買單的“出力不討好”情況,。倘若各地在保障房建設時民主決策,對保障對象充分開放,,住房閑置,、空置甚至唱“空城計”的情況,或難再現(xiàn),。 二是建設,、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擠壓保障房“中飽私囊”的可能,。從審計署公告不難看出,,通過虛報材料套取資金,用于自身經(jīng)營,、修建職工宿舍和辦公樓的情況依然嚴重,,不少地方還直接將保障房資金用于發(fā)放工資、彌補辦公經(jīng)費甚至投資理財,。??畈荒軐S?,就喪失了保障房資金的本義。因此,,必須搭建信息公示平臺,,明確保障房有多少、去了哪,、申請和使用者經(jīng)濟情況如何,,防止保障房被任性截取,;同時要規(guī)范保障房資金使用,,防止出現(xiàn)非法套利。 決策開放,、過程公開,,保障房才能在陽光下運行,其公平性才能得到保障,。因此,,須將保障房置于公眾監(jiān)督視野下,讓老百姓看得見摸得著,,杜絕其成為官員“權力自肥”的工具,,或是騙保者舍不得吐出的“唐僧肉”。如此,,才能激活這一民生工程的最大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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