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給“學術造假”提供了滋生的“溫床”
2015-08-07 09:22:2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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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地處武漢的江漢大學教師姚振強,,在網上實名舉報該校法學院院長李衛(wèi)東學術造假,,相關網帖引發(fā)網友熱議。姚振強告訴南都記者,,舉報并非出自個人恩怨,。李衛(wèi)東回應南都記者稱,此事學校正在調查,,暫不便表態(tài),。據悉,近日李衛(wèi)東剛被公示擬任江漢大學副校長,。(8月5日 南方都市報) 據悉,,李衛(wèi)東在其參與編寫的學術著作“導論”中,抄襲率達49.25%,,最高抄襲甚至達97%,,可謂“最牛抄襲”。法學院長尚且如此,,又如何給學生做榜樣,?這不僅破壞了社會的公平、公正,,更是敗壞了學術界的風氣,,嚴重影響了學術界的聲譽。 其實,,對于學術造假事件我們并不陌生,,早先就有唐駿“造假門”、袁新抄襲曾康寧碩士論文等事件,,如今又現法學院院長抄襲論文,,學術造假丑聞不斷爆出,是誰,,給“學術造假”提供了滋生的“溫床”,? 誠然,一些高校和研究機構,在職稱評定,、業(yè)績考核上,,有些過分重視“學術成果”。把研究成果作為衡量,、評價,、考核最重要的“硬指標”,直接影響個人的升職,、加薪,。當然,就其本身而言,,現代化的量化評價標準,,較之無標準和“人為操作”,要進步的多,??扇绻皇且云湃活檶I(yè)的特殊性,,甚至忽視教學業(yè)績、思想政治表現等“軟指標”,,就很容易滋生急功近利的心理,,給“學術造假”提供了“市場”。 然而,,過分重視“學術成果”僅僅是學術造假的“導火索”,。真正使造假者滋生存在僥幸心理的,恐怕是過低的造假成本,。迄今為止,,我國尚無對學術造假進行懲罰的法律。而相關單位對造假者多以批評,、教育為主,,至多經過一番檢查,以撤職收場,。這于造假者而言,,似乎并沒有太大的威懾力,對其在學術界的影響,,似乎也并不明顯,。但是,若造假未被發(fā)現,,可能帶來利益卻是巨大的,,正是因為這 “低風險”而“高回報”的投資,才使得一些人甘愿“鋌而走險”,。 “嚴是公道,,揚清風正氣”,。筆者看來,要想打破“學術造假”的“溫床”,,就要對學術造假行為狠抓狠打,,絕不姑息。一方面,,要從法律入手,,對學術行為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使其“有法可依”,。同時,,加大對造假者的懲處力度,充分發(fā)揮法律的威懾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學術評價體系,。提高思想政治,、教學業(yè)績所占比例,對于學術研究成果要重“質”輕“量”,,并將實用性作為評價的首要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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