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戴綠帽,打的是“面子”牌
2015-08-05 15:59:31?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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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深圳交警祭重招整治違法通行以來,,行人沖紅燈的違法成本顯然不再是以前教育幾句那么簡單。昨日上午,,沖紅燈的行人被要求戴綠帽子、穿綠馬甲在路口勸導(dǎo)其他路人,。此舉迅速引發(fā)熱議,,對于戴綠帽子一事,市民有贊有彈,。不過,,交警解釋稱,帽子僅僅是與馬甲的同色搭配,,并無他意,。(8月5日《南方都市報》) 在現(xiàn)代社會的馬路叢林法則里,公交車,、私家車,、電動車、自行車甚至行人,,雖說是各行其道,,但時常會有轉(zhuǎn)角遇見、路口相逢的機會,,這時候就是法則實踐,、大小車輛比拼的時機。倘若不是紅綠燈這一馬路工具的發(fā)明,,不是規(guī)則制度的鉗制,,處于交通“食物鏈”下端的行人怕是寸步難行了。正是緣于對行人的保護,,不管是《汽車行人保護標準》的制定,,還是交通規(guī)則里機動的避讓、事故處理等,,無一不滲透著這一理念,。 但是,話又說回來,,保護抑或些許的特權(quán),,都不是逾越規(guī)則超越制度的犯錯資本,。以行人闖紅燈過馬路件事來說,勇闖者無非抱著兩個心態(tài),,一是只要安全闖過十字路口,毫發(fā)無損,,闖紅燈的成本相當?shù)土?,即便有所處罰,恐怕也不難以達到威懾的界線,。二是行人的特權(quán)心態(tài)橫行,,機動車避讓行人,在闖紅燈者眼里,,這樣的道理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都是至理,倘或再多湊幾人,,足夠“中國式過馬路”,,闖得又是何其的“雄赳赳氣昂昂”,何等的心安理得,。 再回過頭來看看深圳交警祭出的重招,,也就不難理解他們的良苦用心了。如果按照規(guī)定罰款,,對被罰者而言區(qū)區(qū)20元的罰款九牛一毛,,缺乏分量難以震懾。如果使出電視臺曝光的殺手锏,,見效雖快但療效太短,,稍有松懈死灰復(fù)燃。但祭出“戴綠帽”的招式,,是深圳交警的刻意為之還是無意所為,,撇開這樣的爭論糾結(jié)不談,從為闖紅燈者戴上綠帽子這件事本身而言,,成效有之爭議亦不斷,,當局被罰者羞赧,局外看客興奮,,其實道理很簡單,,綠帽子之所比小紅帽來得更猛烈、更有效,,其實打的還是“面子”牌,。 一方面,“綠帽子”的特殊寓意總是給予人聯(lián)想,,戴上了就被賦予了某些象征性的意義,。穿上馬甲,、戴上帽子,揮動小旗指揮交通,,當一回交通指揮者,,這在各地交警治理行人闖紅燈的實踐里并非新鮮事。只不過,,以住志愿者式的小紅帽搖身一變,,被綠帽子取代。如此一來,,“萬花紅中一點綠”,,綠出了一絲新意,戳中了“闖者”怕丟臉,、怕丟份的公共心態(tài),。 另一方面,雖說深圳交警執(zhí)意否認綠帽子系刻意設(shè)計,,只是與馬甲配套的遮陽帽,。但依筆者看來,深圳交警的“綠帽子”招數(shù)卻與“綠燈行”的馬路規(guī)則不謀而合,,不過我們要看到,,戴上了綠帽子留下了闖紅燈的陰影,這暗淡的陰影會不會被下一次紅燈照亮,,習(xí)慣性地再闖一次,。簡言之,如果“綠帽子”真是深圳交警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那對于整治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行來看,,也只能是一個“面子”工程,揪不到本質(zhì),。既然紅帽屢戴屢敗,,更換個顏色、附加個寓意,,綠帽就能根治違章,?非也,既然自律靠不住,、體驗式處罰行不通,,可供參考的就是提高“闖紅燈”違章成本,課以重罰,,要么學(xué)習(xí)新加坡等國,,嚴罰闖紅燈者,加大經(jīng)濟處罰力度,,必要時候兼施刑事處罰,。要么在個人征信體系引入公眾行為考量,,為闖紅燈立下禁區(qū),引導(dǎo)不敢闖,、不愿闖的交通新風尚,。 可以想象,身穿綠馬甲,、頭戴綠帽子,,哪怕再混搭上清一色的綠褲子、綠鞋子,,如果不從制度出發(fā),,不從處罰著力,,不從內(nèi)心改變,,縱披有一身盎然的綠意,恐怕也改變不了那顆悸動的闖紅燈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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