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租”不是就讓租客卷鋪蓋走人
2015-07-23 15:48:32?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zé)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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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之害,,害在安全無保障,害在擾亂市場秩序,,也容易滋生偷盜等社會問題,。也因此,全國各地都陸續(xù)出臺了有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以切實維護租客的權(quán)益,。然而,群租亂象并未被遏止,,甚至在一些地方還愈演愈烈,。群租何以成了“屢打不死的小強”?表面上看,這是因為租客貪求便宜,,出租者追逐利益,,但最直接的兩個原因卻是:可租房不夠用,進不去,;群租房價格便宜,,租客住得起。 治理群租,,有法可依執(zhí)法卻難,,從客觀上講,有監(jiān)管部門的“九龍治水”導(dǎo)致的責(zé)任扯皮,,也有執(zhí)法隊伍存在缺口導(dǎo)致執(zhí)法的有心無力,。但從租戶看,租房的剛性需求得不到滿足才是根源,。在這個市場供需矛盾未解決之前,,如果依法取締或者把租客轟散趕走,其結(jié)果只能是,,他們被迫花力氣尋找下戶下下戶,。都一份折騰反而會多一份危險。這只會使問題變得更糟糕,。最壞的可能是,,租房者無房可租或者住不起而卷鋪蓋回家,這對他們的生存是個威脅,,對于城市建設(shè)來說,,卻是個大問題。我們不能總想著馬兒跑,,又總是舍不得喂他們草,。 可以說,解決群租矛盾看起來是個簡單的法律問題,,其實是道償還社會欠賬的民生大課題,,既是技術(shù)活,更是良心活,。當(dāng)法律的堵和現(xiàn)實的疏成為悖論,,那么,該從哪一頭考慮,,就不能是個選擇,。不準群租可以,但得給他們指條明路,,為他們創(chuàng)造多元選項,,讓他們知道往哪個方向走,,到哪里安身。這個明路,,需要政府部門拿主意,,想辦法,就像化解汽車和停車位的矛盾“既在增車位又在限制車”一樣,,解決群租亂象的“詩外功夫”,在于走好“兩條道”,。 一是在增量上下功夫,,多建設(shè)一些低廉價位的正規(guī)出租房給他們住。二是在挖潛上動腦筋,。將矛盾下壓,,讓社會資源物盡其用。譬如,,通過經(jīng)濟補貼形式來調(diào)動租住規(guī)范房的積極性,;譬如,采取一定的激勵措施,,讓企業(yè)為職工自行解決住宿難問題等等,。面對問題,總是憤怒和無解,,或者簡單一刀切地禁止,,都是管理無能的表現(xiàn)。果真某一日可選擇的“菜單”多了,,租房者被吸引過去了,,“二房東”沒算盤可打了,群租還會再是個問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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