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道,,貴州省畢節(jié)市納雍縣曙光中學八年級學生鄭雄,7月4日被多名同學強行拉出學校,,于校旁邊的小巷子里遭圍毆喪命。由于死者父母處于極度悲痛中,,連日來均是死者堂哥鄭勇向記者講述事件過程,。根據鄭勇的說法,7月4日10點左右,,鄭雄考試完在出考場回宿舍的路上,,被多名同校學生拉出了校門。據稱參與圍毆的學生達13名,。 這類事件發(fā)生,,首先介入的當然是警方,目前嫌疑人均已被控制——因為這是刑事案件,,如果不死人,至少也是治安案件,。案件還在調查中,,輾轉透露出來的案發(fā)直接原因,是平時成績優(yōu)異的鄭雄在考試時拒絕給他人抄襲,,引起同學“看不慣”,。 那么,它僅僅是一起單個的“案件”,,還是一起“事件”?如果只是案件,,那就只跟警察有關,,連學校都是配角,只要“配合”警方調查就夠了,。如果是教育事件,,那學校就要負起責任來了。學校的責任,,我們耳熟能詳的,,就是事件發(fā)生后校方的例行表態(tài):“一定要加強教育”云云。 學校的教育一直在進行,,校園暴力一直在發(fā)生,,好像兩條平行線,沒有交集,。除了當地警察和當事學校,,還有誰應該為校園暴力事件愈演愈烈負責?我們還能向誰問責,?好像找不到問責的對象了,,追究不下去了;即使不是追究,而是正面的,、積極的責任——拿出應對,、解決的方案,又是誰的事情,?哪個部門哪些機構,、團體應該介入?誰來指揮,、協調他們介入,?好像越追問越不可能有答案。 這幾年來,,我們已經記不清發(fā)生了多少起校園暴力事件了,,而今年似乎越發(fā)頻繁,就在前幾個月里就發(fā)生過多起,;而且到了“地不分南北,,人不論貧富”的地步。暴力行為,,意味著道德和法律的規(guī)范對這些學生都失去了制約作用;校園暴力頻發(fā)而趨向嚴重,,意味著道德和法律規(guī)范在一定范圍的解體,、“塌方”。 鄭雄被圍毆致死后,,該中學負責人稱事件是個“意外”,。中學生將同學毆打致死,出手之狠,,確實令人震驚,;但是,如果沒有死人的這個結果,,那么多學生有暴力傾向,,是不是意外?初中學生就那么暴力,,是不是意外,?如果這些問題對教育者都是意外,鄭雄被圍毆至死就不是意外了,,而是按照邏輯應該發(fā)生,、必然發(fā)生的事情。校方的“意外”,,是否也是一起教育責任的“塌方”事件,? 頻發(fā)的校園暴力,僅僅反映了數得過來的若干名當事中學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律意識有問題,,還是普遍的道德和法治滑坡在中學生群體中的反映,? 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教授程曜恰好也在昨天發(fā)表文章《救救清華大學的孩子們吧》,,他說,在清華大學門口,,可以看到對紅燈視若無睹的清華學生,,一對對牽著小手闖紅燈,悠哉悠哉漫游過街,,可以讓百十輛車子緊急剎車而不以為意,;“這種精英式的傲慢輕狂,往往混合著更多瓦解的價值觀”,。 道德和法治規(guī)范在中學生群體中的解體,,不也是價值觀的解體嗎?當習慣適應了圍毆并視其為正?,F象的中學生進入大學,,會很自然地成為“讓百十輛車子緊急剎車而不以為意”的自私者。當我們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書寫在公共場所和單位內部的醒目位置的時候,,也要把它寫在社會生活的實際運作過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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