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搞笑靠肉麻、走紅靠毒舌,、行善靠裸奔等不應(yīng)成為常態(tài),,當這些行為發(fā)展到見慣不怪的地步時,,就應(yīng)深刻檢討,我們在價值理性建設(shè)上是否太過不足,,是否存有偏差,。 “我希望以此告誡大家,吸毒產(chǎn)生幻覺的嚴重性,,一定要遠離毒品,。”近日,,被稱為“禁毒俠”的袁某來到廣州,,以深夜12點在街頭裸奔的方式宣傳戒毒。此舉引發(fā)網(wǎng)友熱議,,有的說:“毒倒是戒了,,可又得上精神病了?!边€有的說:“分明是自我炒作,,就別拿戒毒說事了,。” 袁某的初衷顯然是好的,,能堅持戒毒義務(wù)宣傳工作兩年多,,精神令人感佩,但他采取的方法不僅不可取,,而且涉嫌違法,。裸奔屬擾亂公共秩序行為,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由此造成嚴重后果的,,應(yīng)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治安處罰,。 當然,,袁某將裸奔時間選在深夜,并無“擾亂公共秩序”“造成嚴重后果”等,,從而規(guī)避了法律責任,,可由此也引發(fā)疑問:既然夜深人靜,袁某“宣傳”給誰看,?這樣的“宣傳”,,與惡意炒作又有何區(qū)別? 值得爭議的是:在袁某的行為中,,存在著目的與手段的分離,。裸奔是肉體誘惑,與戒毒有何關(guān)系,?為戒除吸毒惡習,,就要沾染上裸奔的惡習?為追求“宣傳”效果的最大化,,不惜挑戰(zhàn)公序良俗,,如果這種“宣傳”能成立,則明天地痞流氓們找個輝煌的借口,,也都肆無忌憚,、自行其是,怎么得了,? 想宣傳戒毒,,有無數(shù)的好方法、好渠道,,既可以與現(xiàn)有機構(gòu)合作,,也可以自己摸索出一條路,,但無論如何,,都應(yīng)抱著積極,、善意、包容的心態(tài),,與社會,、與他人達成妥協(xié)。行善不是革命,,它需要和風細雨,,不能只想霹靂手段。 可問題在于,,總有一些人覺得這條路太慢,、太不刺激,無法滿足其道德想象力,,所以他們更愿劍走偏鋒,、搞怪出丑,從而背離了“但行好事,,莫問前程”的原則,。 乍一看,這種行為似乎很有創(chuàng)意,,其實都是別人玩剩下的舊貨,。更麻煩的是,它只能帶來“一次性成功”,,感官刺激固然驚悚,,卻存在日久生厭的弊端,第一次脫,,確實讓大家覺得新鮮,,收獲不少眼球,可一脫再脫,,就會引發(fā)“審美疲勞”,,令人厭惡,到那時,,袁某如何持續(xù)下去,?如此宣傳禁毒,未免太不靠譜,。 令人憂慮的是,,在今天,抱著袁某這樣想法的人并非少數(shù),,他們更關(guān)注手段,,很少檢討目的,他們喜歡一鳴驚人,不屑于厚積薄發(fā),,而這種過分功利,、過分偏重工具理性的思維方法,恰好是造成當下種種問題的根本原因,。 過去的30多年,,中國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發(fā)展,但發(fā)展不僅有紅利,,也有包袱,,不能正視它們的存在,就會傷害我們的未來之路,。無論如何,,搞笑靠肉麻、走紅靠毒舌,、行善靠裸奔等不應(yīng)成為常態(tài),,當這些行為發(fā)展到見慣不怪的地步時,就應(yīng)深刻檢討,,我們在價值理性建設(shè)上是否太過不足,,是否存有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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