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販嬰死刑”凸顯自媒體的情懷廉價 濟北南 “堅持販賣兒童判死刑”圖文帖子在朋友圈里刷屏被證實為營銷,這讓許多在17日手握微信、微博并參與其中的網友情何以堪,。許多網友會這樣認為,,自己認為的傳遞價值、有正能量的隨手轉發(fā),,本應該是表達情懷和立場的最佳方式之一,,沒承想卻被不良網站利用了,很是失??!于是很快,朋友圈里又出現了抵制營銷“堅持販賣兒童判死刑”的刷屏現象,。 在自媒體時代里,,我個人覺得,如此營銷行為是一次自媒體的輿論災難,。要知道,,朋友圈已經成為了最重要的閱讀場所,而這一次商家的營銷成功起碼證明了這樣一個基本的事實——營銷你的朋友圈就是這么簡單,。而在這樣的營銷案例中,,許多的所謂情懷、所謂良知,,就是這樣容易被利用,。說到這里,轉發(fā)的朋友還有轉發(fā)時的強大自尊嗎,? 筆者分析,,之所以“堅持販賣兒童判死刑”的圖文帖子能夠營銷到刷屏,究其根本原因,,不外乎以下兩個:一是碎片化的閱讀讓我們放棄思考,、放棄理性,更多的感性化,、沒有法律依據,、不合乎社會事實的表達也便很容易形成。我們每一個人身處自媒體時代里,,都想表達一些能夠促進社會更加公平,、更加正義的觀點,這在“轉發(fā)就是力量”的論調下,似乎沒有什么問題,??墒牵畠r的轉發(fā)表達不出高貴的情懷,,沒有對于事物的深入思考,,僅僅在感性層面認為轉發(fā)就是正確,只能讓個體更加容易迷失,,既失去獨立判斷,,又與情懷南轅北轍。 二是監(jiān)管如果不到位,,惡意營銷仍然有巨大的空間,。雖然說“是中國人就轉起”、“不轉不是中國人”,、“不轉就不愛國”之類的營銷行為已經被微信,、微博以及網信部門明令禁止,但類似于這種通過“堅持販賣兒童判死刑”網帖表達所謂正義價值的帖子卻總能見縫插針,,并且屢屢能夠大獲成功,,對此,筆者建議相關部門要對相關網站進行適當的處罰,,否則,,朋友圈里就會被搞得烏煙瘴氣。 當然了,,在自媒體時代,,官方有時也很難定性一起事件是不是惡意營銷,不能說所有成功的營銷都必須要受到嚴懲,。所以,,作為我們每一個個體而言,從自我做起,,不被道德尤其是貌似公德的假情懷所綁架,,并通過閱讀保持獨立的判斷,對正義的訴求更加理性,,才有可能讓營銷朋友圈者失去存在的土壤,。 也只有這樣,我們在自媒體里發(fā)出來的聲音才更有能量,,社會啟蒙的目標才能慢慢實現,。繼而,人人都有正當的權利訴求,,人人都尋求理性節(jié)制而合乎正義的權利表達才會越來越多,,公民社會與市民社會才會慢慢建成,。 |
相關閱讀:
- [ 06-17]“打拐烏龍”頻發(fā),別再讓好心辦了錯事
- [ 03-04]極刑打拐有情理違法理
- [ 12-25]普法教育與打拐同等重要
- [ 01-23]接過“打拐英雄”的接力棒讓愛回家
- [ 01-08]打拐不予立案是警方不作為
- [ 04-28]“打拐”首次“打買”具有里程碑意義
- [ 06-20]民間打拐應與完善法律并行
- [ 07-27]警務執(zhí)法合作是“打拐”利器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