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一律死刑”,,也許只是句賭氣話
2015-06-18 17:40:4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17日,,朋友圈突然被廣大網友刷屏:“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 ,!”相關話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烈爭議,大量網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臺表態(tài)支持一律死刑,,法學界、社會學界則多從專業(yè)角度提出反對意見,。(6月18日新華網) 拐賣兒童所帶來的危害真稱得上“罄竹難書”,。譬如,拐賣兒童年齡尚幼,,基本無自救能力,,他們在缺少良好教育和社會關愛的環(huán)境中,會逐漸形成并強化為反社會性格,。再譬如,,拐賣兒童會釀成家庭悲劇,有的家庭為尋找被拐賣的子女,,拋棄事業(yè),,四處奔走,負債累累,。另外,,拐賣兒童很容易誘發(fā)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個別兒童甚至被逼成為乞討兒童或從事偷盜活動,,淪為不法分子掙錢的工具,。故而,社會上不少人對拐賣兒童的人販子深惡痛絕,。 事實上,,拐賣兒童情節(jié)嚴重的罪犯被判死刑,在我國不是沒有先例,,某些膽大妄為的歹徒為之付出過沉重的法律代價,。不過,也須看到,,死刑固然有震懾作用,,但不能震懾一切犯罪。如果輕罪重罪刑罰一樣重,,不法分子的退路被徹底堵死,,那犯下輕罪的人會為了掩蓋自己的輕罪,就有可能走上更瘋狂、更殘忍的犯罪之路,。其實,,法律除了具有震懾作用外,還應留下一定的空間去讓人權衡和思考——我這樣做是否值得,?進一步作惡是否會被法律加重處罰,?具體到對人販子的法律懲處,倘若有了量刑之輕重,,就能讓人販子有一個趨利避害的考量,,至少不至于為了掩蓋輕罪而進一步犯下重罪。 憤怒的聲討和理性的探討背后,,只不過是追尋共同目標的不同表達方式而已,,兩者并非勢均力敵、水火不容,。然而,,在涉及死刑這一重大司法量刑標準是否要變動時,則斷不能成為社會情感交鋒的矛盾議題,?!叭素溩右宦伤佬獭钡那疤崾悄:肆啃虡藴剩安磺簏c贊,,只求擴散”又是公眾情緒挑戰(zhàn)司法公正的一種集體宣泄,。 借用一句流行語“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在現(xiàn)實的打拐行動中,,對人販子的處罰往往比較嚴厲,,但對收買者則處罰較輕甚至不處罰。這種顧此失彼的做法,,造成買方市場需求相當旺盛,,讓不法分子看到了無限的商機?!疤煜聼o拐”本是和諧社會的希冀和愿景,而這一目標的實現(xiàn),,當然需要刑法的進一步完善,,但絕不是對人販子秋風三落葉般的殘酷無情。 |
相關閱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lián)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