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價改”該如何防止“藥價亂象”?
2015-06-04 08:32:16?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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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福建省將不再公布藥品中標零售價格,但想要利用藥品價改擾亂市場,,將會遭到嚴查。昨日,,廈門市發(fā)改委表示,,近期廈門將開展藥品市場專項檢查。據(jù)悉,,此次檢查的對象是藥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企業(yè),、醫(y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站,、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等單位,。以后,對價格變動頻繁,、變動幅度較大,,或者與國際價格、同品種價格以及不同地區(qū)間價格存在較大差異的,,發(fā)改委將及時研究分析,,必要時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diào)查。(《海峽導報》6月3日) 現(xiàn)實中,,同一瓶酸奶,,同一碗餛飩,完全可以因為地點和市口的差異而賣出不同的價格,,既然已經(jīng)取消了政府定價,,藥價當然應該由市場說了算。藥品的價格,,要說也沒必要強求百店同價,。同一種藥在不同藥店賣出不同的價格,未嘗不是市場信號的體現(xiàn),。 不過,,藥品取消政府定價,其初衷當然是讓藥價更多的反應市場供求,,并通過市場信號來調(diào)節(jié)和刺激藥品的生產(chǎn)和供給,。然而,有媒體曾報道,,藥價放開后,,同一種藥,在不同藥店價格相差懸殊,,甚至只是換一個新包裝,,藥價便立馬“標新立異”。如此“百花齊放”的藥價,,與其說是市場規(guī)律生了效,,毋寧說更多暴露出藥品價格的亂象。 事實上,,同一藥品卻價格差異巨大,,換個“馬甲”便標高藥價,雖然讓公眾困惑難懂,,但這其實并非什么新鮮伎倆,。早在藥品執(zhí)行最高限價,,醫(yī)院設立基本藥物目錄時期,,換個“馬甲”改個名,,就一直是藥品繞過限價屢試不爽的伎倆。而對于公眾和患者而言,,是否同一種藥,,的確大多只是通過看包裝來識別,這一伎倆被輕而易舉的在藥店渠道中復制,,也就并不意外了,。 那么,問題來了,,當藥品取消政府定價,,居然催生換“馬甲”提藥價,顯然有違初衷,,與其說是藥價體現(xiàn)了市場信號,,毋寧說更多暴露出藥品市場本身的無序與混亂。某種程度上,,藥品作為一種商品,,當然需要尊重市場規(guī)律,能夠交給市場的盡量減少管制,,更是合理的制度設計,。不過,藥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把藥價交還市場,,卻同樣以建立一個健康有序市場為前提。 這也是為何,,即便是在市場經(jīng)濟高度發(fā)達的國家,,對于藥品市場仍然有著特殊的眷顧與監(jiān)管。例如,,藥價由市場來定,,其實并非讓藥企和藥店直接以零售的方式面對獨立的公眾,而是通過醫(yī)?;蚣胁少彽姆绞叫纬少I家的合力,,換言之,只要是公眾通過醫(yī)保藥店購藥,,無論是在哪家藥店,,都應當是醫(yī)保價格。 即便對非醫(yī)保藥店,,藥價可以更加靈活,,也不意味著可以隨意定價,,更不意味著換個包裝便可提價。在英國,,藥企一旦推出通用藥品的新包裝,,必須重新申請,并與醫(yī)保部門這一最大客戶進行定價,,想換個“馬甲”漲價,,顯然沒那么容易。而在韓國,,雖然藥店經(jīng)營者可以自行定價,,但沒有最高限價,并不意味著沒有政府指導價,,韓國藥店內(nèi)部常被要求張貼政府指導價,,政府也會每季度跟蹤調(diào)查藥品銷售價格,在網(wǎng)站及藥店發(fā)布,,以控制無序定價,,引導良性競爭。 基于此,,同藥不同店,,藥價或許不必強求一致,但不再政府限價,,藥價的市場形成機制,,以及相應的監(jiān)管體系,卻不應付之闕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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