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糞”是另一道考題
www.fjnet.cn?2012-06-15 09:32? 林小明?來源:華西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廣東省東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樟木頭分局白底黑字的牌匾上布滿了糞便,大門上方“執(zhí)政為民”的橫匾也慘不忍睹,,路人紛紛掩鼻繞行。昨日上午,,東莞樟木頭鎮(zhèn)官倉社區(qū)蔡某父子將兩桶糞便潑灑在該局門前,,讓工作人員哭笑不得,。據了解,雙方矛盾起于一起歷史遺留的建筑糾紛,。(6月14日《南方都市報》) 人在憤怒狀態(tài)下做出的決定,,往往會失之冷靜。就東莞發(fā)生的這起“泄糞”事件,,可謂就是對這種說法的例證,。你要別人怎么對待你,你就先得怎樣對待別人,。這句話的逆向推理卻很難成立,,倘若看到雄鷹在天上飛,你也想飛叫有理想,;倘若看到豬在圈里滾,,你也想滾那叫墮落。潑糞泄憤,,對受到侮辱的執(zhí)法局來說,,是另一道考題:對其處理不僅顯示著胸懷,更可能體現(xiàn)著執(zhí)法水平,,以及對法律制度的恪守,。 馬克思主義活的靈魂告訴我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就這件看似有著復雜背景的事,,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并根據適格原則具體處理。無論此前對鄰里糾紛的處置,,該執(zhí)法局是否存在不公,但表達訴求不應采取“泄糞”的極端方式,,因為在侮辱別人時,,受到侮辱的可能還有自己。隨著法治觀念的深入,,如今民告官并不鮮見,,而官告民反倒有些稀缺。執(zhí)法局若采取法律途徑解決此事,,不啻為現(xiàn)身上普法課,。 當然,沒有無緣無故的潑糞,。遭遇如此對待的該執(zhí)法局,,在采取正常途徑維權時,,也當思考在此前的爭端中,是否做到了秉公執(zhí)法,,是否在問題的解決上,,做到了耐心細致。民生從來無小事,,一丁點的不公存疑,,在經年積累和發(fā)酵后,有可能放大到讓人難以掌控的程度,。沒有經過審視就判斷的解決,,有可能就會失去處理的最佳時機。在反思過程中,,當實事求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人生的十條路中,,即便其中九條走不通,有一條路能走通也就足夠了,。執(zhí)法局應當思考的還有,,泄憤者上訴管道是否全被封堵了,是否為其指點最該走的解決路徑,。倘若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慣常行政思維,,只在職責范疇內依法處理,顯然還沒有盡到本分,。覺得受到損害的當事人,,采取如是極端方式“求關注”,也就見怪不怪了,。其套路與前些日子,,冰心孫子油漆潑奶奶紀念碑如出一轍。 無論此前在處理當事人糾紛時,,是否存在過錯,,該執(zhí)法局都應積極反省檢視?!靶辜S”事件,,更是考驗他們的另一道題。如何有理有據地做出解答,,需要的不僅是對執(zhí)法手冊的遵從,,還應體現(xiàn)對法規(guī)的敬畏和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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