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前程”擔保不如用證據(jù)說話
www.fjnet.cn?2012-05-16 08:43? 王 毅?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14日,,云南巧家召開“5·10”爆炸案通報會。巧家公安局局長楊朝邦稱,,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5月15日《云南信息報》) 截至目前,無論巧家警方出示的趙生前日記,,還是留言等記錄,,抑或是有關其夫妻之間感情不是很好的說法,都完全不足以證明趙登用一定是爆炸案的元兇,??吹角杉夜簿志珠L以自己的前程來為趙登用是嫌疑人“背書”時,我不禁笑了,。 略知些法治常識的人都知道,,在刑事案件上為一個人定罪,決定該人是否犯罪嫌疑人的關鍵,,不是某個官員的個人前程和人格,,更不是這位官員的官職,,而是實實在在的證據(jù),。如果沒有最為直接的證據(jù),那么就算是相關的材料準備得再充分,,所有的一切設想,,也只是建立在缺乏證據(jù)的推測之上,這樣的推測值得懷疑,。 平心而論,,雖然巧家警方在案發(fā)之后召開了幾次發(fā)布會,并公布了有關趙登用的一些資料性文本,,但公眾一直疑慮重重,。這并非公眾不相信巧家警方,而是巧家警方直到現(xiàn)在也拿不出一個能令人心服口服的直接證據(jù),,正因為缺乏直接證據(jù),,當楊朝邦局長以自己的前程進行所謂的擔保時,無疑是不合時宜的,,也不妥當,。 “5·10”爆炸案給當?shù)匕傩丈敭a(chǎn)安全造成了極大傷害,因此深挖爆炸案發(fā)生的原因,,揪出元兇極有必要,。只有找到真正原因,有關部門才能對這起廣受關注的案件給出一個合乎情理的解釋,。司法判案,,講究的就是一個證據(jù),沒有直接證據(jù),,任何人任何形式的擔保都弱不禁風,。 (王毅)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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