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藥案索要贈款的道德副作用
www.fjnet.cn?2012-02-11 19:51? 何 勇?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2011年,,藥家鑫之父藥慶衛(wèi)曾欲贈送被害人張妙家屬20萬元被拒。2012年2月7日,,張家表示愿意接受20萬元贈款,,并于8日前往藥家索取。張家稱現(xiàn)在要錢是因為無法支付張妙母親的醫(yī)藥費。對此,,藥慶衛(wèi)稱“20萬贈金是借的已歸還,,對方既已拒絕,我也沒有義務再給,?!保?月8日《新京報》) 不可否認,藥家鑫撞車殺人確實殘忍,、可恨,,讓人憤恨,受害人張妙及其家屬確實值得同情,。但是,,張妙家屬向藥家鑫父母索要贈款的行為與法不符,即使我們在感情上支持這種索要行為,,同情張妙家人的面臨的困難,。 首先,藥家鑫已經(jīng)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為其罪過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案件已經(jīng)結(jié)束了,,兩家都不應該再繼續(xù)糾纏這起悲劇,。再者,從法律角度說,,藥家鑫已經(jīng)是成年人,,其父母不需要為藥家鑫的罪行承擔責任,沒有義務代替藥家鑫賠償,,即使是張妙家人向藥家鑫父母索賠,,藥家鑫父母也沒有賠償?shù)牧x務。另一方面雖然藥家鑫父母曾經(jīng)說過要給張妙家庭提供附帶條件的20萬元的贈款,,但是已經(jīng)被張妙家人拒絕,,藥家鑫父母現(xiàn)在也就不必再履行贈予責任。而且在贈予事實沒有形成之前,,作為捐贈人的藥家鑫父母本身就有權(quán)撤銷之前的贈予,,拒絕捐贈20萬元,更何況附帶條件的贈予合同的附帶條件已經(jīng)無法滿足,。 對于張妙家人向藥家鑫父母索要20萬元贈款的行為,,筆者認為社會最需要擔憂和謹防的就是索要贈款引發(fā)的道德副作用。我想所有人都記得藥家鑫舉起屠刀犯下不可饒恕罪行的荒唐理由和借口就是擔心受害人被車撞了之后糾纏不休,,害怕受害人以后找麻煩,,由此產(chǎn)生殺人滅口的惡念,,這個荒唐的借口當然無法讓人接受和理解。然而,,在藥家鑫案落下帷幕和藥家鑫本人被執(zhí)行死刑的大半年之后,,受害人家屬再一次糾纏藥家鑫案,向無須為藥家鑫罪行承擔責任的藥家鑫父母索要高達20萬元的贈款,,無疑給人產(chǎn)生一種找麻煩,、糾纏不休的錯覺,似乎印證了藥家鑫舉起屠刀的擔心有道理,。假如在這種思維和想法發(fā)酵下,,后果將不堪設想,必定引發(fā)道德副作用,,會讓很多人像藥家鑫一樣在犯下一些錯誤之后產(chǎn)生擔心受害人找麻煩的錯誤想法和惡念,,不但不及時糾正自己的過錯,不及時救助受害者,,反而讓錯誤繼續(xù)加深,,錯上加錯,學習藥家鑫的解決事情的方式方法,,重走藥家鑫的錯誤道路和人生,。事實上這種道德副作用已經(jīng)有所發(fā)生,并非杞人憂天,,一些網(wǎng)友對張妙家人這一行為的不滿和對藥家鑫的同情足以說明,。 筆者認為,,雖然張妙家人目前的處境很困難,,但是不管是在法律上,還是道德輿論上,,都不應當支持這種索要贈款的行為,,必須予以拒絕,維護社會正義,,就像當時輿論要求嚴厲制裁犯下不可饒恕之罪的藥家鑫一樣反對張妙家人的主張,,避免索要贈款行為的道德副作用發(fā)酵。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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