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用法律堵住冒領漏洞
www.fjnet.cn?2012-02-07 10:31? 黃齊超?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武漢環(huán)衛(wèi)工許服英清掃路面時發(fā)現(xiàn)一個手提包,,里面裝有3300元現(xiàn)金等物品。她沿路尋找失主,,先后有十余人圍觀冒領,,甚至有男子還伸手過來試圖翻袋子。許服英擔心被搶聯(lián)系到了城管局,最終在城管局的幫助下,,聯(lián)系到了手提包的正宗失主,。 (2月6日 《武漢晚報》) 這樣的事例并不鮮見。據(jù)2011年7月1日的《長江商報》報道,,S331省道鐘祥磷礦段,,一輛高速行駛的轎車,忽然飛出裝大量現(xiàn)金的手提包,,鐘祥市路政人員拾獲后,,竟引來多名車主紛紛停車認領。這一次,,冒領的人并不知道手提包里究竟有多少錢元,,只是潛意識里覺得:手提包里可能有錢。如果知道里面有3300元,,真不知道會有多少人圍著許服英冒領手提包,。 很多網友跟帖發(fā)出感慨:為了3300元,十多人連誠信和做人的原則都不要,,悲哀,。其實,一味地嗟嘆道德滑坡,、世風日下于事無補,,因為喚醒某些人久違的高素質和良好道德,固然可以根除冒領行為,,改善緊張的人際關系,。但這需要長期的社會美德熏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因此,,我們不妨撇開道德,從法律層面看十多人冒領手提包事件,。 冒領事件頻發(fā),,不能不讓我們反思當前對冒領者零懲戒。一些人有貪圖小便宜的心理,,一旦遇到認領之類的好事,,他們就想渾水摸魚——成功了就是意外收獲,不成功也沒啥損失,。如此看來,,沒有相關法律對冒領行為作出懲戒,這是法律的一個缺憾,。竊以為,,眼下最為迫切的是,,完善冒領行為懲戒機制,填補法律對冒領行為零懲處的空白,。如果法律把惡意冒領視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進行相應的懲戒,,這樣就會對冒領者產生威懾力,,就算冒領成功,也將負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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