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上“賣唱”,,乘客該有點“反抗精神”
www.fjnet.cn?2011-12-14 11:08? 程紹德?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流浪歌手也是合法公民,,有賣唱乞討的權(quán)利,也有乘公交車的權(quán)利,,但是把兩項權(quán)利并在一起同時行使,,就有些不妥了。一方面,,這樣的乞討方式擾亂乘車秩序,,對乘客形成騷擾;另一方面,,有“劫持”乘客愛心的嫌疑,。終歸,對賣唱乞丐,,他人也有權(quán)利選擇欣賞或不欣賞,;施舍或不施舍,而公交車是一個狹小的封閉空間,,乘客就算不堪騷擾也“無路可逃”,,因此不愛欣賞也得捂著耳朵忍著,不想施舍也得把情愿地掏腰包,。 利用賣唱的方式在公交車上乞討,,不僅騷擾了乘客,也容易對司機的注意力形成干擾,,給安全行車埋下隱患,,但是目前的法律法規(guī)中還沒有禁止該行為的具體條款,因此公交公司也不能自設(shè)規(guī)定進行強行制止,。在這種情況下,,面對流浪歌手的騷擾,,乘客們也該有點“反抗精神”,不能讓其牽著鼻子走,。 對騷擾乘客乘車的流浪歌手,,乘客可采取如下三個辦法給予反抗:一是拒絕施舍,無論他們態(tài)度是軟是硬,,堅決不予理會,;二是選擇報警,讓警察來處理解決,;三是群起而攻之,,用譴責(zé)的聲音逼迫流浪歌手放棄在公交車上賣唱乞討??傊?,只要乘客們都能拿出點“反抗精神”來,相信再“?!钡牧骼烁枋忠膊桓依^續(xù)到公交車上賣唱,。 |
- 責(zé)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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