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獄拒收“艾滋罪犯”是司法歧視
zs-bk.com?2011-11-08 09:01? 張西流?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近日,,東莞兩名嫌疑人販毒時被當場抓獲,民警趕到現場后將其中一人釋放,,只因其疑似患有艾滋病,、肺結核。警方稱“抓了去監(jiān)獄也不要”,。(11月7日《廣州日報》) 公安部門放走艾滋病毒販,,監(jiān)獄拒收艾滋病罪犯,看似無奈,,實則是利用手中持有的對艾滋病人的“特赦令”,。目前的看守所條例、強制戒毒辦法,、監(jiān)獄法等,,均為公安部門和監(jiān)獄“拒絕”艾滋病人留下了空間。如《監(jiān)獄法》規(guī)定,,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yī)的可以暫不收監(jiān),。司法機關拒絕艾滋病人,實際上是對艾滋病患者的一種歧視,,比來自社會上的歧視更可怕,。 首先,司法機關拒絕艾滋病人,,放大了社會和民眾對艾滋病的恐懼心理,。試想,,連監(jiān)獄都不敢容留艾滋病人,其連做“犯人”的資格都沒有了,,可見艾滋病的傳染性有多強,。這種有些示范性的誤導,勢必加重社會和民眾對艾滋群體的冷漠和孤立,。 同時,,司法機關拒絕艾滋病人,縱容和誘發(fā)了艾滋病人的犯罪動機,。艾滋病人“法外特權”成為一塊免罪金牌,,這讓一些艾滋病人在作奸犯科上毫無顧忌。更為嚴重的是,,這種歧視性的“軟暴力”,,可能會誘發(fā)他們“破罐子破摔”的逆反心理。 因此,,消除對艾滋病人的歧視,,司法不能缺席。首先應取消相關法律中對艾滋病人的“法外特權”,,實行真正意義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時,,完善艾滋病人犯罪收監(jiān)管理制度,,建設并預留艾滋病罪犯監(jiān)區(qū);更重要的是,,建立艾滋病犯罪群體幫教,、救助機制,避免艾滋病人與其他個體互相傷害,。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9-16]艾滋燒傷女的救助困局
- [ 08-16]副縣長染艾滋何以讓縣城“人人自?!?/a>
- [ 08-16]超越情色化去關注“艾滋縣長”
- [ 12-02]研究生一夜情后擔心患艾滋 2年做十余次HIV檢查
- [ 11-30]不能任社會歧視把艾滋孤兒“隔離”
- [ 11-15]艾滋就業(yè)“平權” 須啟動立法聽證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