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多少燃氣費“被誤抄”?
www.fjnet.cn?2011-11-03 19:03? 和法堡?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2日上午11時,,福州陳小姐反映:我住在金山正祥香檳風范,今年年初剛買的房子,,前兩天忽然發(fā)現(xiàn)一張安然天然氣寄來的賬單,說我9月份用燃氣13.8元,??晌易?月裝修以來連灶臺都沒裝上,根本不可能用天然氣,,這賬從何而來,?小區(qū)物業(yè)及鄰居也證實,陳小姐的房子確實是從今年7月開始裝修,,一直沒使用天然氣,。(11月3日《海峽都市報》) 根據(jù)《消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消費者有知情權(quán),,如果對“來路不明”的收費單產(chǎn)生強烈質(zhì)疑,,有權(quán)要求收費者作出解釋。遺憾的是,,安然天然氣的工作人員居然理直氣壯地說:“不排除誤抄的可能性”,。照這種“解釋”, “誤抄”是可以“理解”的,,只有讓客戶“自認倒霉”,,而與收費者無關(guān)。 毋庸置疑,天然氣公司“先下手為強”的做法,,是對客戶權(quán)益的蔑視和剝奪,,也是自己缺乏職業(yè)道德的表現(xiàn),于理于法都說不過去,。而通過此事,,某些商家的功利化泛濫也可見一斑。事實上,,近些年來有些商家習慣于把消費者當成“搖錢樹”早已不是什么秘密——雁過拔毛,,能拔一根算一根。 不難看出,,天然氣公司之所以違背商業(yè)誠信,,走上了一條罔顧消費者利益、一心圖財之路,,主要是“一切向錢看”的思想在作怪,!人們不禁要問,在一個城市里,,究竟還有多少燃氣灶存在“未裝先收費”的“杯具”,?某些商家“誤抄”的怪病何時才能痊愈? 我還不明白的是,,平時耀武揚威的那些戴大蓋帽的,,在消費者權(quán)益受到侵害、需要他們來主持公道時,,到底哪兒去了,?或許可以這么說,正是因為某些負有監(jiān)管責任的物價,、工商等部門的“不作為”,,才使許多法律法規(guī)如同虛設(shè),讓不法經(jīng)營者乘虛而入,,大撈“黑心錢”的,。個中因由,,還真是耐人尋味,!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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