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福州晉安區(qū)三八路中間的護欄旁,一名七十多歲的依伯蜷縮在路面上,,蒼蒼白發(fā)里不斷滲出鮮血,。道路兩邊有數(shù)十名圍觀者,他們站著,、看著,,但就是沒有人伸出援手。許久后,,上前向老人伸出援手的是兩名七八歲的小孩(見8月31日《東南快報》),。
人之初,性本善,。在老人摔倒之際,,許多成年人都成了“冷漠”的看客,只有兩個孩子對摔倒的老人伸出援手,。我想這些旁觀的成年人,,并非是先天性的冷漠,而是有許多糾結(jié)于心中的教訓(xùn)造成的愛心失衡,。我想許多孩子也會慢慢長大,,他們也會變得世故和圓滑。在他們長大后,,再有老人摔倒的現(xiàn)象我們靠誰扶起來,,難道還要靠以后的孩子們,?
助人為樂本來是中國人的傳統(tǒng)美德,在別人困難的時候伸手幫一把,,是我們在接受小學(xué)教育的時候,,老師就灌輸給我們的教育思想。許多成年面對老人摔倒,,不去上前扶上一把,。可能是由于某些人的冷漠心理,,而我認為在這些人里面,,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出于某種心理的糾結(jié)和無奈。
前幾年的南京彭宇案,,以及最近剛剛發(fā)生的天津許云鶴案,,無疑是最好的例證。你可以抱著良心和愛心去做好事,,然而法律從來就不相信良心和愛心,。所以做好事的行為后果常常成為法律審判的對象,所以做好事的行為后果常常成為法律審判的敗訴方,。
在沒有攝像頭,,沒有目擊證人,司法鑒定無法確定的情況下,,就可以認定攙扶老人的人是撞傷老人的人,。在這種欲加之罪的法律環(huán)境下,如果許多人還不變的冷漠,,就是先天智力有缺陷的人了。以前總以為法律是良善的,,是扶正驅(qū)惡的工具,,是弘揚社會正氣的力量。然而法律的權(quán)柄一旦落入小人之手,,同樣也會成為懲善揚惡的工具,。
法律的權(quán)柄一旦落入小人之手,對于社會正氣的殺傷力足以讓人心驚膽寒,。在任何證據(jù)都缺失的情況下,,就可以認定攙扶老人的人是撞傷老人的人。沒有人性不相信良善的枉法法官,,完全可以用惡的推理來置人于死地,。當良心和愛心一再成為被審判的對象,當良心和愛心一再成為被審判的敗訴方,,當良心和愛心一再成為欲加之罪的受害者,,當敗訴的理由不需要用任何證據(jù)來證明,,才一再體現(xiàn)著某些枉法者的權(quán)力之惡。
法律不相信良心,,哪一個世人傷的起,?
- 2008-02-18緣何老太跌倒寧愿報警也不攙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