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出臺了《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兑庖姟贩Q,出借人根據(jù)約定,,將利息計入本金請求借款人支付復利(俗稱利滾利)的,,只要約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應予支持,。(8月23日《重慶晚報》)
眾所周知,廣大中小企業(yè)由于融資難,,很難通過金融機構融資,,不得不通過傳統(tǒng)的民間借貸方式緩解融資難題,幫助企業(yè)順利渡過難關,。但是,,一方面由于受《白毛女》的長期影響,在很多國人眼中,,“利滾利”是一種封建剝削方式,,導致不少人不支持“利滾利”,擔心“利滾利”合法化會制造出新時代的黃世仁和楊白勞,,使得民間信貸在“利滾利”方面存在分歧,。另一方面20多年前最高人民法院曾下發(fā)文件明確表示,“公民之間的借貸,,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不予保護;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應當按實際出借款數(shù)計息”,,“利滾利”在法律得不到保護和認可,使得當下民間信貸存在眾多問題,,并引起一系列糾紛,,甚至是朋友破裂。
筆者認為,,在當下銀根收緊,,企業(yè)容易難度越來越大,,對民間融資的需求缺口越來越大的背景下,“利滾利”合法化無疑是給按“利滾利”慣例收賬的越來越火熱的民間信貸吃了一顆定心丸,,讓廣大市民可以放心的將閑余資金投入到民間信貸市場,,對外投放高利貸,推動民間信貸的發(fā)展,,這既能增加市民收入,,又能為需要資金的企業(yè)提供資金,可以說是企業(yè)與放貸人雙贏,。
事實上“利滾利”在今天并非完全非法,,只是在民間信貸這一塊屬于非法的而已,在金融機構的信貸業(yè)務上“利滾利”是合法的,。說白了,,從當前法律角度說,“利滾利”只不過是金融機構的專利而已,,民間信貸“利滾利”不受保護實質上是兩條標準的產(chǎn)物,,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型表現(xiàn),。換言之,,從公平角度說,既然金融機構在信貸業(yè)務上可以“利滾利”,,那么民間信貸也應當允許按“利滾利”收賬,。
其實擔憂民間借貸按“利滾利”收賬會制造新時期的黃世仁和楊白勞沒必要,這種想法實質上無異于杞人憂天,。眾所周知,,當前國家在民間信貸實行最高利率限制制度,即民間信貸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金融機構的法定利率的4倍,。換言之,,縱然民間信貸按“利滾利”收賬,但是由于最高利率的限制,,利息也不會太多,,絕對不會出現(xiàn)黃世仁和楊白勞那種現(xiàn)象。
當然任何事物有利也有弊,,“利滾利”合法化雖然能推進民間信貸市場的發(fā)展,,能幫助需要資金的企業(yè)解決容易難的問題,但是廣大市民在“利滾利”和高利貸的吸引下,,紛紛投資民間信貸,,一旦借高利貸的企業(yè)資金鏈斷裂,還不上貸款,,結果廣大投放高利貸的普通老百姓將血本無歸,,損失慘重,。從這個角度說,治本之策是金融機構改革機制,,幫助企業(yè)解決融資難問題,,鏟除高利貸生存土壤。
- 2008-11-18承認民間信貸,地下錢莊可能走向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