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海峽都市報》報道,,近段時間,越來越多的公安機關開始甚至頻繁地運用新穎的網(wǎng)絡語言,,什么淘寶體,、咆哮體、凡客體,、非誠體,,在新浪微博上宣傳自己、回復群眾,、作預警提示等,,對于警方的此舉,,自然會引得眾多網(wǎng)友議論紛紛,,褒貶不一,。而從總的來看,,是贊譽者眾,他們覺得,,公安機關此舉是親民的表現(xiàn),,這樣“淘寶體”的宣傳把硬邦邦的通告內容變得輕松了,有利于減輕在逃人員的逆反心理,,減輕其內心對公安機關的恐懼感,相信法律社會的人性化,。
網(wǎng)友的如此贊譽跟警方采用“淘寶體”通緝令的出發(fā)點大概是吻合的。不過,,用如此時髦的文體來發(fā)出通緝令,,首先,到底合不合適,?福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是定義為“鄰家大哥”的角色,警方的角色定位,,面對廣大老百姓的時候,,因為就是要為老百姓排憂解難,“鄰家大哥”的角色定位是恰當?shù)?,于是以“親”來跟老百姓打交道,,非常合適,是警方應有的態(tài)度與定位,,也一定可以讓警民關系更加融洽。而面對犯罪分子,,難道還是一樣的定位與態(tài)度?守法的百姓與犯罪分子,在警方那里,,能夠沒有區(qū)別嗎,?其次,如今很多事上是只重視效果,,不管過程與方式。經(jīng)“鄰家大哥”那么一“親”,,逃犯真的就會“回家”嗎,?如此的“親”之舉,在一定程度上讓一些犯罪分子減輕逆反心理,,是有可能的,但他們一定就會紛紛把“家”還,?那些在逃的犯罪分子,對于自己的犯罪行為,,一般總是采取一種逃避法律懲罰的做法,聽“鄰家大哥”那么一“親”,,他們多半會在心里發(fā)出冷笑:把我們當三歲小孩還是傻子,這未免太傻天真了吧,?個別逃犯因此“回家”也不是沒有可能,但要想打動很多犯罪分子,,的確太傻太天真,。
與多數(shù)網(wǎng)友的贊賞不同,筆者都覺得,,警察不應該是逃犯的“鄰家大哥”,經(jīng)他們一“親”,,逃犯就“回家”的可能性也極小。因此,,這樣的做法,,還是免了吧。
- 2011-07-26親,“淘寶體”溫暖你了嗎,?
- 2011-07-20淘寶體啥的,,都是浮
- 2011-07-15“淘寶體”通緝令只是逗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