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3日印發(fā)通知,決定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即通過學校組織的課內外體育、藝術教育的教學和活動,,讓每個學生至少學習掌握兩項體育運動技能和一項藝術特長,,為學生的終身發(fā)展奠定良好的基礎。(5月23日新華網)
“堅持全面發(fā)展,,全面加強和改進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的提法沒錯,,在“應試教育”質疑聲日盛一日的當下,把“德智體美”落到實處,,既是素質教育的要求,,也是國家教育事業(yè)長足發(fā)展,民族未來振興的必然舉措,。但為了全面發(fā)展,,就制定出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須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規(guī)定,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此舉未免太過偏頗。
“德智體美”提法產生的根本目的是:培養(yǎng)學生廣泛的興趣愛好,、高雅的生活情趣,。有的學生天生有體育或者藝術天賦,條件成熟的話,,不用硬性要求他(她)也會向著這方面發(fā)展,。而有的人,天生對體育和藝術不擅長,,甚至也不愛好,,強行地培養(yǎng)他們這方面的特長,難免使學生落入“被培養(yǎng)”、“被特長”的怪圈,。與此同時,,那些沒有體育和藝術特長的人,也可能有著其他方面的愛好,,比如音樂,,寫作等,在這個層面上,,順從學生個人的發(fā)展規(guī)律,,并不妨礙他們的興趣愛好廣泛、生活情趣高雅,。特長培養(yǎng)是因材施教,、因勢利導的過程,不學習體育和藝術,,并不代表著沒有“德智體美“,,倒是一刀切地要求每個學生都有這兩方面的特長,很機械,、很不科學,。
同時,在“應試教育”的積弊沒有深層次改觀之前,,要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必須具有體育和藝術特長,,無疑是加重學生負擔。當前,,雖然素質,、“德智體美”的春風在不斷地吹進“應試教育”這塊堅固堡壘,但是,,在根本上,,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還是要為小學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這兩次人生抉擇拼命地學習,,“應試”既是現實,,也是主流,在強調學生的體育和藝術特長的同時,,卻沒有適當地減輕積壓在他們身上的升學壓力,,那根本就是徒增負擔。
“德智體美”對于一個人的終生發(fā)展確實意義重大,,但開發(fā)與此相關的特長是一個長期的,、精細的過程,既要有對現有教育體系的科學,、全面調研,,還要有適當,、可行的貫徹實施辦法,唐突地發(fā)文要求整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都具備體育藝術特長,,很容易把“德智體美”的好經念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