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這次因為失竊案牽出種種事端,,備受質疑與批評,,有點“多米諾骨牌效應”的局面,連帶著一張張牌倒下。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這么個頂極的文化機構,,這么個讓人仰之彌高的部門,怎么會接連爆出如此低級的錯失,。有人略帶諧謔地稱:“故宮博物院”應該改名為“古宮博物院”,,少了的就是那半邊“文”。
在諸種事端中,,故宮反應最快的是關于“頂級會所”的事,,幾乎是立即澄清院方之無涉。然而,,我覺得,,一個博物院該不該參與辦“會所”,卻正是最值得加以辨析的,。
盡人皆知的事實是,,“綜合開發(fā)”、“多種經營”不僅是經濟部門,、生產部門的基本理念,,也是許多文化、教育,、科技,、衛(wèi)生部門的思路。高等院?!安饓Α敝L幾度興衰就是一個很有典型意義的事例,。經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轟轟烈烈地“拆墻”后,本世紀初基本形成共識——那不是院校辦學應該走的路子,。而近一兩年,,此風又長,除職業(yè)院校紛紛拆墻辦企業(yè)外,,一些城市高校大力鼓勵教師辦企業(yè),,還規(guī)定可以把職務與科研成果入股。此間的是與非,,恐怕不是誰能斷言的,。
學校辦工廠、文化館開小吃店,、社科機構搞產品營銷……這是非常普遍的事了,。曾經有某省社會科學院開辦公司,由某職工承包,,結果虧損慘重而且承包人下落不明,,弄得整個社科院連買掃把的經費都沒有,。這是負面的事例,自然也有很正面的事例,,權威文化機構與旅游部門聯合,,開發(fā)新旅游區(qū),發(fā)現新的文物古跡,,搞活一個地區(qū)的經濟等等,。
我們要討論的是,哪些是可行的,、哪些是不可行的,?或者說是:這可行與不可行由哪個部門來論證、哪個部門來認定,、哪個部門來籌謀構建,、哪個部門來監(jiān)督?具體地說,,文化系統的圖,、文、博三塊,,都是開銷很大的,,國家財政該不該全部養(yǎng)起來?這些部門可以從事哪些經營活動,,經營的收入如何管理,?
我們還要討論的是,文化權力的占有與利用問題,??平涛臋C構相對而言都“窮”,而這些部門的文化權威,、文化權力都很強大,。比如一些專家,工資收入有限,,但以權威的身份去“參股”,,或者只需樂于出具各種“鑒定報告”,其收入則會是不可計量的,。再比如像故宮,,辦館經費有限,但文化權力卻無比之大,。一份奢侈旅游雜志《Elite Traveler》已經刊登了“紫禁城私宴,?建福宮”的廣告,稱這是“中國首都旅行最尊貴的VIP體驗”,,入會者“可以在皇宮不對游客和參觀者開放的地方享受盛宴,就像一個真正的皇帝或女皇”!顯然,,宣昭的就是故宮的“文化權力”,。可以類比的是,,法國盧浮宮在宮中也辦過豪宴,,募捐到的款項極其可觀,他們也借用了“盧浮宮”的名聲與收藏品的誘惑力,。那么,,我們的故宮可以辦“會所”嗎?應該怎么經營可能的“會所”,?
這是相當紛繁復雜的問題,。值得為故宮一辨之理由,正是關乎我們的文化機制的建構與運行的問題,。有一點本來是不復雜的——文化權力部門利用這種權力所獲得的經濟效益,,是部門所有,而非個人所有,。群眾怨氣最大的是看著這些國家的文化權力“順其自然”地轉換成某些人的私利,。經營來、經營去,,最后都被“腐敗”掉了,。這也正是為故宮的“頂極會所”作一點辯證卻無法僅靠文字來辨清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