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魯迅寫作這篇文章之時至今,,80多年已經過去了,諸如此類邏輯混亂的言論在當下的中國社會――包括時評界――卻仍然大行其道,,有些“時評人”甚至連句子都寫不通,,他們的作品卻堂而皇之地占據了各大知名報紙――如《南方都市報》、《新京報》等――的評論版,,這不能不說是中國社會的悲哀,。
古人云,“謠言止于智者”,。為什么謠言一到智者那里就現(xiàn)出了本象,,失去了它迷惑人心的功效呢?此無他――比之常人,,智者更愿意講道理,,也更懂得講道理。殷海光先生在《創(chuàng)設講理俱樂部》還說:
“我們要看一個人是否講理,,最直截了當的方法是考察他所發(fā)出的語句之真(truth),,假(falsity),以及對(validity),,錯(invalidity),。任何語句底真、假,,以及對,、錯成立的程序,通常至少有這些種:①訴諸經驗事實,;②訴諸邏輯推論,;③訴諸傳統(tǒng);④訴諸權威,;⑤訴諸教條,;⑥訴諸風俗習慣;⑦訴諸暴力,;⑧訴諸情感,;⑨訴諸立場;⑩訴諸利害關系,;⑾訴諸多數――即多數人說真的就是真的,;⑿訴諸人身?!?/p>
殷海光先生將以上十二個程序分作兩類,,從①到②并作一類,叫做A類,其余的并作一類,,叫做B類,。他說,“如果我們用來決定一個語句S底真,、假,,與對、錯的程序是A類底程序,,那末我們就在講理,。如果我們用來決定一個語句S底真、假,,與對,、錯的程序是B類底程序,那末我們便不是講理,。這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在判別一個語句S究竟是真的、是假的,,以及究竟是對的,、是錯的時,我們只問S是否合于經驗事實,,或是否可由邏輯推演的法則得到;除此以外,,其他條件一概不在考慮之列,,那末我們就是在講理。如果我們在判別一個語句究竟是真的,、是假的,,以及究竟是對的、是錯的時,,我們動輒引用權威,,或投眾所好,或考慮是否傷人感情,,或從利害關系出發(fā)來斟酌的,,……那末我們就是在講別的,而沒有在講理,?!?/p>
簡言之,講理與不講理的分野,,即在于作出任何判別的時候,,是否“交付經驗事實的檢證,或邏輯的核校”――說得通俗一點,,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擺事實,,講道理”??ㄆ召M雷云,,“謠言反復出現(xiàn)是城市、社會群體和國家持久混亂的標志,?!本彤斚碌闹袊鴣碚f,這種“持久混亂”可能更多地表現(xiàn)為思想和邏輯的混亂,。
“羅馬不是一天建起來的,。”在當下中國這種惡劣的輿論環(huán)境中,,非有大智慧大勇猛者,,確實很難產生訴諸事實與邏輯的理性言論――即便產生了,也很容易為環(huán)境所扼殺,。然而,,不管有多么在緩慢與艱難,如果我們要降低謠言對社會的破壞性效果,,建立一個行為規(guī)范或大家可欲的社會秩序,,一切有良知、有見識的中國人仍須朝著將一切價值和判斷“置于經驗和事實的基礎上,,并且通過邏輯的考核”這個方向著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