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訴公車私用,絕不是為了整誰,而是對事不對人,!我懇請廣州市公安局能本著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能給當事警察一個糾錯的機會,,畢竟‘人無完人,、金無足赤’?!边B日來處于媒體包圍的區(qū)老伯昨日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坦率地表示,,現(xiàn)在他最擔心的是該名警察因此丟了飯碗?!叭绻驗檫@起事件丟了飯碗,,我這余生都寢食難安。”(《信息時報》4月13日)
這事兒還得從頭說起:年近六旬的廣州市民區(qū)老伯平時以“愛管閑事” 著稱,,曾兩獲“見義勇為”獎,。4月8日下午,他因看到有名警察“公車私用”,,就感慨了一句“公車私用何時了”,,沒想到卻遭來對方的粗口大罵。氣憤之余區(qū)伯向紀檢部門投訴,。讓他略感欣慰的是,,當事公務員的單位——廣州市公安局不僅在很短時間作出了回應,有關負責人還親自帶著當事警察登門向區(qū)伯道歉,,并表示已責成其作書面檢討,。(〈新快報〉4月11日)
先是對“公車私用”現(xiàn)象大膽說“不”,繼而不耿耿于懷于對方的粗口大罵,,現(xiàn)在在媒體的包圍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下,,又擔心起當事警察的飯碗來——至此,一個勇敢無畏,、正直善良,、寬宏大度、有血有肉,、具有強烈公民意識的區(qū)老伯形象仿佛就站在我們面前,。為人處事時,我們常講要“適可而止”,、“得饒人處且饒人”等等,,區(qū)老伯目前對當事警察的“擔心”就有這方面的考慮吧。
但區(qū)老伯想過沒有,,警察爆粗口是一回事,,公務員“公車私用”則是另一回事,怎么能以情感代替原則呢,?怎么能因為擔心當事警察的“飯碗”問題,,而無視“公車”不能“私用”的嚴肅性呢?何況是在上級的三令五申的情況下,,以及“公車私用”早成了過街老鼠的現(xiàn)實語境下,,對當事警察的處就更不應該輕描淡寫。
古語云:“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區(qū)老伯既然敢于向“公車私用”現(xiàn)象挑戰(zhàn),說明區(qū)老伯不是庸常之輩,。又何必“替古人擔憂”呢,?何況要錯也錯在當事警察不該無視有關法律法規(guī),區(qū)老伯不過是“路見不平一聲吼”罷了。這有錯嗎,?有必要為當事警察有可能丟飯碗問題而自責內(nèi)疚甚至“余生寢食難安”嗎,?
爆粗口問題,屬于道德和態(tài)度問題,,只要通過加強教育改了就好,,我們沒有必要糾扯不休。但“公車私用”問題,,顯然應上升到法律法規(guī)層面嚴肅對待,,從嚴處理。因為這不僅是當事警察法紀意識淡薄的問題,,更關系到治理“公車私用”積弊的成?。∪绻麉^(qū)老伯因為擔心當事警察因此而丟飯碗,,并去“說情”,,不僅可能影響到對當事情警察處理的公正性,恐怕也難于讓其他警察吸取教訓,。這是區(qū)老伯所希望看到的嗎?總之,,勸區(qū)老伯現(xiàn)在該干啥就干啥,,對當事警察的處理輕也好重也罷甚至讓其丟飯碗,都是有關部門的事,,都是當事警察的咎由自取,,區(qū)老伯大可不必為此事糾結(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