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3日13時左右,,合肥工業(yè)大學逸夫樓,,該校團委副書記陳剛從十二樓跳下自殺,,時年34歲,。此前一天,陳剛競選該校團委書記落敗,。他在遺書中自述,是因為有人設置了種種反常的程序,用不正當手段拉票,才把他排擠走的,。陳剛1998年畢業(yè)于合肥工業(yè)大學,此后留校做輔導員,,幾番奮斗,,于2008年就任該校團委副書記。
讀罷這個故事,,我感覺背后發(fā)涼,。陳老師遺書中描述的那種高校生態(tài),我雖已離開多年,,但回憶起來,,宛如就在昨天。
畢業(yè)前夕,,我有機會去深圳一家公司實習,。當時工資頗高,為月薪五千元,,公司挽留我去上班,。但本科從安徽一高校畢業(yè)的時候,我被保送到另一所高校讀碩士研究生,,雖是按照成績保送,,但學校的土政策是要定向回母校服務五年,所以我還是按合同規(guī)定,,老老實實在畢業(yè)后,,回到了母校。其實那時候我舌頭上長出了一血管瘤(幾年后才治好),,老師說我寫東西很好,,可“口齒不清”,但母校也不怕誤人子弟,,堅持要我回去教書,。
回去之后,記得工資才五百多塊,。我作為定向生讀書期間,,學校領導許諾回去后補發(fā)讀研期間的工資。等人真回去了,,要求兌現(xiàn),,卻被當成人肉皮球,在系里和人事處之間踢來踢去,,沒有人承認,。在高校,這種出爾反爾叫人不由愕然,??偠灾?,我這么一個老實人按照明規(guī)則跑回去,遇到一群按照潛規(guī)則辦事的大小官僚,,自然玩不過他們,。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我可以辭職,,我也遞交了辭職報告,,但最后職辭不了,報告也被擱置起來“研究研究”,,不知研究了多久都沒有下文,。在合同法規(guī)定的答復期到了之后,我仍未收到任何消息,,只好自行出走,。幾年后,教師職位吃香了,,那位人事處負責人居然主動找我,,要讓我調(diào)動。這時我還得付違約賠償,,才能遷出戶口和檔案,。而碰到同樣情形,善于利用關系的同事,,一分錢沒交,,學校照樣開綠燈放行。
當年的離開,,是我一生中所做出的最為正確的決定之一,。如果接著糾纏下去,不會有任何結(jié)果,。所以看到陳老師的事件之后,,我的第一反應是:人生有很多游戲,覺得這個游戲不適合自己,,趕緊走,,不應接著往下玩。
但轉(zhuǎn)念又想,,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幸運,,能想走就走。我那時單身一人,,去哪里都行,。而有的人已經(jīng)在一個地方扎下了根,甚至有了在當?shù)毓ぷ骶蛯W的家小,,不是那么容易說走就走的,。最好是這個地方會變得越來越好,,讓有興趣有能力玩這個地方游戲的人,能在公平,、合理的規(guī)則之下行事,。
陳剛在遺書中說:“如果有可能的話,請在工大兩個行政樓前立個碑,,上書:正氣凜然,陳剛留,。你敢從面前走嗎,。我要為正工大風氣而獻身…我會讓任何一個胡吹亂侃、投機取巧,、不認真做事,、完全為了做官的人膽寒心驚,成為工大一個傳說,,我的價值就實現(xiàn)了,。”
實在天真,。據(jù)《南方周末》報道,,學校在第一時間封鎖現(xiàn)場、關閉BBS,、刪除相關信息,。但是紙包不住火,此事終歸東窗事發(fā),,迅速成為網(wǎng)絡熱門話題,。學校于是在4月8日發(fā)布事件通報。如果要總結(jié)中心思想的話,,通報的意思是,,學校沒有責任,一些善后事宜不過是本著 “人道主義精神”去處理,。通報甚至說死者家屬“吵鬧”,,仿佛是說他們干擾了校領導的清凈。陳剛這種“死諫”,,至少在其生前供職的學校,,是沒有多少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