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區(qū)陶然亭粉房社區(qū)的3000戶居民,,常年居于青磚灰瓦,、雕梁畫棟的院落內,他們中的很多人都知道,,這些院落曾是擁有百年歷史的各色會館,,其中包括梁啟超曾居住的“飲冰室”。如今,,該社區(qū)的粉房琉璃街,、潘家胡同,都披上了大大的“拆”字,,而散落于兩條胡同中的30余家會館,,也有可能永遠湮沒在拆遷揚起的塵土中,。該社區(qū)一相關負責人稱,115號新會會館去年5月份有消息說因是梁啟超故居不拆了,,墻上本來刷上的‘拆’字也涂了,,可眼下又有消息說還得拆,說會館不夠文物保護級別(4月6日《京華時報》)
這兩年,,經常有名人故居遭遇拆遷的消息,,牽動著公眾的心。很多名人故居,,不但是歷史的見證,,房子本身也具有文物價值,它們的存在為城市增加了文化含量,。將這樣的“老房子”拆除,,實際上就是破壞城市文化。遺憾的是,,在舊城改造,、建設開發(fā)等旗號下,很多文物專家的奔走呼吁,,最終收效甚微,。
實事求是地講,城市要發(fā)展,,就會有拆遷和建設,,不可能將所有的老房子都原樣保留。那么,,名人故居可不可以拆呢,?筆者以為,未必所有名人住過的房屋,,都一概要當作紀念場所保留,。事實上,不但名人的層級有高低,,它們住過的房子也千差萬別,。有些所謂的名人故居,未必有多大歷史文化價值,,有的不過是名人短暫租住的普通房屋而已,。如果不夠文物保護級別,無需去特別加以保護,。
然而,,對名人故居的拆遷問題,至少應當高度審慎才行。因為拆遷行為是不可逆的,,正如中國文物學會會館專業(yè)委員會會長湯錦程所說,,文物建筑“拆掉很容易,再找回來就相當困難了”,。就拿陶然亭粉房社區(qū)的梁啟超故居來說,,它究竟夠不夠文物保護級別,需要權威部門給出令人信服的結論,。而在權威鑒定結論出來之前,,誰也不能先“默認”其為可拆遷,更不能直接下手去拆掉,。
特別要指出的是,,對于普通的民居,哪怕完全跟歷史文化無關的,,也不能隨便就刷上“拆”字,。事實上,現在一些名人故居被違法拆掉,,并非誰跟名人故居本身有仇,,而是開發(fā)商看中了其所在的地塊,想從拆遷開發(fā)中獲取暴利,。而與名人故居比鄰而居的普通市民,,基本沒有能力與開發(fā)商討價還價,只能借著呼吁保護名人故居來保護自己的房子,。
所以,,對于名人故居的拆遷,我們不能只看到名人故居,,而應全面審視城市開發(fā)建設,不僅要看它是否尊重歷史文化,,還要看它是否科學規(guī)劃,,是否違背民意、與民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