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廈門一放高利貸者"1.5億元被騙"案轟動全城》的新聞,,使得輿論再次聚焦民間借貸,,不久廈門又被曝出民間借貸回報率畸高(放貸百萬每年可獲數(shù)十萬利息)。為何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呢,?(12月14日 東南網(wǎng))
民間借貸是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的借貸,,“民間借貸,,合作愉快”只要當事雙方認定有效又不違反法律即可,。國家將其合法化的初衷,,是為了利用充沛的民間資本來解決中小企業(yè)短期的資金問題,。
依據(jù)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也就是說,,民間借貸的利率一旦高于銀行的4倍,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或者可以說是變相的高利貸,。
記者通過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廈門的民間借貸年借貸利率超過22.24%,,利息竟達銀行的65倍,。為何會出現(xiàn)如此高的借貸率呢?原來,,很多放貸者本身也是借貸者,,經(jīng)過層層賺差價,因而形成暴利的放貸鏈條,。
其實,,不止是廈門,全國很多城市都存在“民間借貸利率高位運行”的現(xiàn)象,,導致民間借貸糾紛層出不窮,。事實證明,盡管這種超高利率的民間借貸存在著難以規(guī)避的風險,,卻絲毫無礙其生存空間,。《廈門一放高利貸者"1.5億元被騙"案轟動全城》這種案例畢竟只是偶然,,它無法使得高利貸鏈條就此收斂,,“滾雪球”似的民間借貸依舊盛行。
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原因當然不能排除相關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而這最終要歸咎于政府的不作為。經(jīng)媒體幾天來的“追蹤報道”,,廈門各部門開始聯(lián)合著手進一步規(guī)范民間借貸,。筆者呼吁別讓民間借貸成高利貸的華麗外衣,廈門,,我們試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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