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工信部表示已就360,、騰訊之爭給予2家公司通報批評,并要求雙方5日內向社會公開道歉,妥善做好用戶善后處理事宜,。工信部同時發(fā)文稱,,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兩公司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公眾猶記得11月3日騰訊公司的那封“非常艱難的決定信”,,極霸道地告知億萬網(wǎng)民,“我”與360勢同水火,,“用我不用它”,。結果引來社會公眾一片痛批,這個令人糾結的“二選一”已深深刺痛億萬網(wǎng)民的心,!
看到上述工信部要求3Q5日內向公眾道歉的安排,,我不禁啞然失笑。一個不痛不癢的“道歉”不知道能不能真正警醒“爭斗雙方”,?不知道有多少網(wǎng)民會接受,?
工信部讓兩家公司盡快道歉的本意當然是好的,其意也不過是盡快消彌影響,、恢復公眾信任,。另一方面,要求“道歉”的通報批評也有“不道歉”將如何如何,,后續(xù)將采取什么樣的措施的告誡意思,。這樣一分析,工信部的“通報批評”其實又是一次令人失笑的“二選一”,。要求道歉的“第一選擇”,,本身的懲戒性極差。那么,,假設“拒絕道歉”之后的“第二選擇”又是什么呢,?目前分析來看,后續(xù)的懲戒措施依然偏軟,,一者《反不正當競爭法》規(guī)定的相關條款,,套用到“3Q大戰(zhàn)”的“二選一”上還有些勉強,二者,,針對“二選一”的霸道尚無處罰先例,,也讓工信部頗為“撓頭”,。這也是為什么有關方面遲遲做不出有震懾力的處罰的根源。
當然,,工信部允許“3Q”有個道歉不道歉的“二選一”,,還是心存善意的,畢竟讓兩家“重歸于好”也是市場和網(wǎng)民的期待,。然而,如果今后再有類似的“我們剛剛作出了一個非常艱難的決定”怎么辦,?公眾情感屢屢被霸道的市場經(jīng)營者 “調戲”怎么辦,?難道工信部門天天來 “和稀泥”嗎?因此,,我認為今后無論是針對個別公司的“二選一”,,還是工信部門不得已為之的 “通報批評”,都應該以法律來嚴格規(guī)范,。應盡快以立法的形式真正規(guī)范和約束壟斷企業(yè),、尤其是已實際壟斷的商業(yè)主體的言行舉止,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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