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到泉州某局當(dāng)保安的小伙子姚某某,,今年4月曾因偷竊該局局長財物而落網(wǎng),然而,,在取保候?qū)徠陂g,,姚某某仍不安分。今年8月7日晚,,又竄入局長辦公室行竊被抓,。經(jīng)警方鑒定,姚某某兩次盜得的財物總價值達(dá)7萬余元,。昨日,,記者從鯉城區(qū)檢察院獲悉,姚某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提起公訴,。(《海峽都市報》10月27日)
顯然,姚某某作案手段談不上高明但目標(biāo)堪稱精準(zhǔn),。不然,,先后兩次到局長辦公室行竊,為何每次都“斬獲”頗豐,?
不妨先看看姚某某從局長辦公室里都盜得了啥“寶貝”,?第一次:現(xiàn)金一疊、名貴香煙一包,、移動電話一部,、購物卡18張……;第二次,,人民幣41140元,、美元3500元、諾基亞E72時尚手機(jī),、30多克重的黃金手鏈……,。
如果說大量的現(xiàn)金的來源以及為何放在辦公室尚可解釋清楚,比如說是公款,,是準(zhǔn)備用來辦公事的,,或者私款,從銀行取出忘記帶回家了等等,。那么,,諸如那些金銀手飾和時尚手機(jī),又如何解釋,?都是局長大人自掏腰包購買來把玩的嗎,?如果不是,是誰送的,,目的何在,?
筆者無意說這個被盜局長就是個貪官。但從此前媒體大量報道的小偷偷出貪官的案例來看,,對于姚某某兩次盜得的財物總價值達(dá)7萬余元一事,,公眾有理由提出質(zhì)疑,。
何況 ,小偷伏法了,,而被盜竊的局長像啥也沒發(fā)生似的,,對小偷來說顯然也不公平。
“不查個個是孔繁森,,一查人人是王寶森”。雖然有點(diǎn)言過其實(shí),,但某種意義上不正是希望我們的有關(guān)紀(jì)檢部門應(yīng)明察秋毫,,高舉反腐利劍嗎?
期望有關(guān)部門不妨順藤摸瓜,,看看這個被盜局長到底有無問題,?最終還局長一個清白,給群眾一個明白,。
- 2009-07-24盜竊也叫“有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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