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官橋軍民同心路,,是當?shù)剀娒衤?lián)手修建,,于1999年竣工通車,,本來是見證軍民魚水親的一個象征,但現(xiàn)在變味了,。沈先生日前開著土方車從該路經(jīng)過,,想到一礦石場運石料,卻被當?shù)芈?lián)防隊員攔下,,被要求“捐資”800元用于修路,,否則無法通行。(10月19日東南網(wǎng)-海峽都市報)
幾個村委會相互商量后,,決定以修繕道路為由,,組織聯(lián)防隊員在車輛過往的必經(jīng)路口設卡收費,頗有點“我的地盤聽我的”的感覺,。這種類似梁山好漢“留下買路財”打劫模式的舉動,,如果事先不說明是媒體的報道,真會讓人誤以為在讀的是《水滸傳》,。
對于收費,,村委會負責人的解釋是:這條路上往來的車輛太多,而且不少車輛超載嚴重,,這是導致路面嚴重受損,,變得坑坑洼洼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們當然要向他們收錢修路”,。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無論村委會以什么樣的理由攔車收費,,都是不合法的,;并且,徹底解決超載車輛破壞路況的問題,,根源不在于收過路費,,而在于交警、公路路政管理部門對超載車輛的控制和處罰,。因此,,向相關的部門舉報超載、申請修繕道路的資金,,才是徹底的解決辦法,。
棄最佳選擇不顧,是村委會方面不懂道理,、不懂法律嗎,?顯然不是。從打出“警察臨檢”的牌子就可以清楚地了解,,他們知道聯(lián)防隊員沒有執(zhí)法權,、也知道村委會擅自越權收費是違法行為,。只是,在每車收費八百的巨大利益下,,誰又顧得了這些呢,?這樣的例子并不鮮見,近日,,河南信陽固始縣黎集鎮(zhèn)農(nóng)民用雨水種田,,就被要求每人交納30元的“自然水費”,不交的就不讓領國家糧食補貼,。
權利一旦失去約束和監(jiān)督,,自然就會滋生出各種冠冕堂皇的收費項目,此時,,指望這個公然違反法律法規(guī),,可以自行決定收什么費、向誰收費,、收費多少的機構按照初衷修繕公路,,不如多擔心擔心,哪一天收費的對象輪到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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