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的《人民日報》發(fā)表了仲祖文的評論文章,,題為:《拿原則作交易,,必須付出代價》。文章說,,日前中紀委、中組部通報了王亞麗案件處理情況,,違反原則為其造假騙官“放行”的10多名領導干部受到了嚴肅處理,。文章指出,黨員干部必須講黨性,、講原則,,絕不能把原則變成向權勢獻媚、向人情賣好,、向金錢屈膝的籌碼,。文章發(fā)出了強烈警示:誰拿原則作交易,誰就要付出個人代價,。
仲祖文提出的觀點,可謂一針見血,,切中時弊,,值得黨員領導干部深刻感悟踐行。筆者覺得下面的兩個故事和此文有異曲同工之妙,,不妨一讀,。
故事一:一位華人在加拿大培訓當地駕照,有一次,,當教練車開到一處十字路口時,,紅燈亮了,,這位華人把車停了下來。這時,,他聽到教練對他說了一聲“走?。 ?,他頗為疑惑地看了看教練,,又清楚地聽到教練說了一句“走啊,!”,。于是,他毫不猶豫地闖過了紅燈,。此時,,教練生氣地質問他:“你是怎么開車的?”這位華人很委屈地說:“是你自己叫我走的??!”教練板起面孔說:“難道我叫你走你就走啊,?記住,,你遵守的是規(guī)則,而不是某個人的話,。在規(guī)則面前,任何人的話都是無效的,!”
故事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英國小說家威廉·戈爾丁,,在演說時講過自己這樣一個故事:獲得諾貝爾獎的當天,他在小鎮(zhèn)上拿到一張停錯車的罰單,,他請求警察允許他直接在鎮(zhèn)上交罰款,警察說不行,,必須按規(guī)矩將十英鎊的支票寄給法官的秘書,,警察并說:“最后,祝賀你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以上兩個故事告訴我們:“規(guī)則面前無權貴”,。原則是硬性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原則,實質上就是破壞公平民主,,必然損害黨和人民的利益,。從王亞麗造假騙官十多年屢屢得逞可以看出,,我們有相當一部分的領導干部已經忘卻了“原則面前不動搖”的基本常識,,不僅給黨的形象抹了黑,,自己也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我們廣大黨員干部應該銘記王亞麗案敲響的警鐘,,不信邪,、不怕得罪人,堅守黨的宗旨原則,,當好民主公平公正的“守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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