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騎馬上班” 別看做是個無厘頭的“搞笑”
zs-bk.com?2010-07-27 15:19? 王軍榮?來源:今日早報
我來說兩句
日前,,福建福州市公安局發(fā)布通告稱,經(jīng)福州市政府批準,,決定從下月15日起,,在福州城區(qū)8條主干道對摩托車和超標準電動自行車及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限制通行。消息一出,,全城嘩然,。有車不能騎,上班要步行,、擠公交,,于是有市民向政府部門申請“可否騎馬上班?”
申請騎馬上班,,看起來是個無厘頭的“搞笑”,,然而,我們卻怎么也笑不起來,。
出行選擇什么樣的交通工具,,本是公民的一項權(quán)利。摩托車和超標的電動車確實該禁,,但有關(guān)部門有沒有意識到,,由于標準較低,這一禁令事實上是把絕大多數(shù)的電動車劃入禁行范圍,。要禁止某種交通工具,,至少首先要和民意溝通,要事先征求老百姓的意見,。只要理由說得通,,想必老百姓不會不接受。最忌諱的是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孔”,,發(fā)布一紙“通告”了事,。
誠然,禁止摩托車和超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通行,,可能會有利于交通安全,。但市民之所以選擇這樣“簡陋”的交通工具也是出于無奈,一方面他們的錢力有限,,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方便,。按市民的說法,擠公交車太辛苦,,況且平時騎電動車20分鐘的路程坐公交車至少要1個小時,。如果真的要限制通行,,那么請先做好自己的工作,即將公交變得便捷,,變得便宜,,公交變得讓市民愿意首選。唯其如此,,才能讓市民愉快選擇,,而不是靠強制。
“申請騎馬上班”,,顯然是一種無奈的訴求,。為何在禁行之前,不事先聽聽市民的意見,?申請騎馬上班如果不行,,把馬換成駱駝行不行?這也是公民的責問,,這樣的申請如果被看作是笑談,,那其實也是對民生的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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