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學術不端既應自訴也應公訴
www.fjnet.cn?2010-07-14 09:41? 熊丙奇?來源:東方早報
我來說兩句
當然,,依照復旦大學學術規(guī)范委員會的“規(guī)定”,,人們可能會遺憾地發(fā)現(xiàn),就是調查、處理了朱學勤先生這一事件,,對于其他學術不端事件的處理,也可能沒有多大借鑒意義,。因為其規(guī)定是“只能依照現(xiàn)有制度受理學術規(guī)范申訴或舉報”,。這是一句很讓人費解、充滿歧義的話,,是“只能依照現(xiàn)有制度”,,還是“只能受理學術規(guī)范申訴或舉報”?如果是后者,,是不是意味著如果沒人向學術規(guī)范委員會申訴或舉報,,學術規(guī)范委員會就不理不睬?哪怕這已在媒體和網絡上熱炒,?——根據復旦大學有關部門的表達,,意思似乎是后者,這次朱學勤先生主動去申請,,如果換成其他學者,,他不去申請,復旦將可能一直不介入有關爭議,。據此,,清華大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很可能難以跟著復旦大學行動,,其理由可能是,,汪暉自己沒有提出調查申請啊!事實上,根據筆者的觀察,,有不少學校的學術委員會(或者學術道德委員會)就是接到申訴和舉報,,都不作為,而要等待學校行政領導的命令行事,。
其實,,以維護學術聲譽為根本任務的學術共同體,是不應該被動地等待舉報,,才去進行學術不端的調查和處理的,。除了可以通過正常的學術評價,,發(fā)現(xiàn)學者存在的不端行為之外,應該視媒體的曝光,、輿論的監(jiān)督也是“舉報”,,由此主動展開調查。形象一點說,,學術不端的處理,,既應包含“自訴”,也應包含“公訴”,,其目的在于捍衛(wèi)學術作為天下公器的神圣,。
相關新聞
- 2010-07-13“抄襲門”判定不能以今律古
- 2010-07-13以歷史的視角看待汪暉與朱學勤事件
- 2010-07-09汪暉事件,請母校莫忘校訓
- 2010-07-09學術打假不是一場“墻倒眾人推”的游戲
- 2010-07-06唐駿回應“學位造假”事件:這就是一個偽命題
- 2010-07-02福建一社團擬設立"閩都學術獎" 獎勵金融領域人才
- 2010-06-16丘成桐:取消院士兼職 學術水平將提高一倍
- 2010-06-09“自揭家丑”的為什么不是行為者本身,?
更多>>視頻現(xiàn)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