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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出差坐動車,當強制而非鼓勵
盡管說動車組的票價夠貴,,但正如市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說的那樣:“出臺這個文件的目的,一是乘坐動車出差將更加方便快捷,,能節(jié)省時間,;二是與公務派車相比,不僅無須再繳納過橋過路費,,可大大節(jié)省差旅費開支,,同時也更加符合低碳經濟的要求”。而筆者認為,,對于“公務人員出差坐動車”這件事情,,不應該是鼓勵,而應該是強制,。
你看,,從廈門到福州,坐動車組應該比坐公務車節(jié)約時間不算,,舒適程度應該更高,。但這不過是在途時間而已,如果算上其它時間的話,,還是坐公務車更方便呀,。坐動車組得買車票吧?就算是有專人給買票了,,那還有去車站和在車站等待的時間呢吧,?另外,到站以后,,是有專車接送還是要是自己打車前往目的地呢,?如果打車,不僅浪費時間,,自掏腰包,,重要的是沒面子呀。專車接送的話,,就不存在這些問題了,。
所以,如果不是強制規(guī)定的話,,要是讓我在公車和動車之間選擇的話,,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公車的。尤其是各部門的主要領導,,公車就相當于自己的專車,,司機就相當于自己的生活秘書,那么,,有什么理由把公車扔在廈門,,自己坐動車到福州去自找麻煩呢?雖然顯而易見的,,盡管動車組的票價不菲,,坐動車去福州辦事,肯定要比開公車要節(jié)約的,,尤其是一兩個人去福州辦事,,節(jié)約的費用就會更多的。所以,,既然有了動車這一并不比飛機差的新型交通工具,,那就應該對公務人員去福州辦事時做出硬性規(guī)定——不論是誰,,必須坐動車去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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