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初審合格家庭公示期結束,,公示過程中出現不少奇怪的現象令人費解,例如,,至少有299戶初審通過者在政府部門工作,,不少申請者甚至還擁有每平方米售價超過5萬元的豪宅。據悉,,在接到群眾舉報和輿論監(jiān)督后,,部分申請人已經自動退出申請。
為何有那么多公職人員能順利通過保障房的初審,?所屬單位回應說他們都是臨時工和合同工,,并不是公務員,而且收入都較低,,每個月扣完稅后只有1616元,。倘若此說屬實,倒也無可厚非,,因為保障房的保障對象是以家庭資產和收入為標準來衡量的,,與其所從事職業(yè)并無關聯。但要想消除公眾對臨時工一說的質疑,,還需要有關部門及時公開這些“臨時工”的身份和信息,,否則一個編制只有25人的公職單位,居然有11個臨時工通過初審,這樣的回應顯然缺乏說服力,。特別是現在很多地方出事后,,以虛假的臨時工身份來頂替幾成慣例,299名臨時工的解釋很難不讓人浮想翩翩,。
退一步說,,即便這些供職于政府部門的299戶初審通過者都是“臨時工”,其資格也未必符合深圳市申請保障房的相關規(guī)定,?!渡钲谑斜U闲宰》織l例》明文規(guī)定,家庭總資產不超過32萬元,,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市內、外均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才可申請保障房,。可是通過初審的“臨時工”中,,有不少竟然住在5萬元/㎡的超級豪宅區(qū),。擁有此等豪宅,家庭總資產當然早已超出了32萬元,,何來資格申請保障房,?而且政府部門的“臨時工”都能住上超級豪宅,這種“臨時”工作只能說是讓人艷羨萬分,。
現在,,在輿論監(jiān)督下,部分申請人自動退出申請,,這似乎已從反面證明其之前行為的違規(guī)性。否則到手的“肥肉”誰會愿意吐出來呢,?而這種“違規(guī)”其一有可能是竊取臨時工身份,,其二則是抱著渾水摸魚的態(tài)度竊取本不屬于自己的保障房申請資格。其實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迫于壓力,,有部分公務員退出申領”的相關表態(tài),,已經表明個別公務員騙申保障房的事實確實存在。
既然事實已經清楚了,,問題就不能僅僅停留于自動退出申請即可了事,,對其中公務員以虛假信息試圖侵占公共資源的行為,當按照《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其行徑是否涉嫌詐騙,也當一查到底。
事實上,,公務員侵占保障房也算不上什么新鮮事,,究其原因即在于對其處罰過輕,更多時候則是根本沒有任何處罰,。想一想,,如果不是群眾舉報和輿論監(jiān)督,這些“臨時工”很有可能就此蒙混過關,,從而騙取保障房,,侵占本該屬于弱勢群體的公共福利。而即使查出來了,,大不了也只是退出申請而已,。對他們來說,后果很不嚴重,,自己利益毫無損害,,違法成本的過低甚至是零成本,使得他們敢于把賊手伸向保障房,。比如說,,《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規(guī)定,以隱瞞或者虛報方式弄虛作假的,,駁回申請或輪候資格,,處5000元罰款,而且違規(guī)行為一旦查實,,載入個人誠信不良記錄,,5年內不得申請享受住房保障待遇。5000元的罰款稱得上處罰嗎,?恐怕連隔靴搔癢都談不上,。
公務員屢屢侵占保障房的丑聞,同時也暴露出保障房在資格認定和審查上存在著相當大的漏洞,。如何堵上漏洞,,必須有所反思。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浙江嘉興規(guī)定有車族不能申請經適房,,雖然有一刀切的嫌疑,但至少在初衷上有其可取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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