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初審合格家庭公示期結束,,公示過程中出現(xiàn)不少奇怪的現(xiàn)象令人費解,,例如,至少有299戶初審通過者在政府部門工作,,不少申請者甚至還擁有每平方米售價超過5萬元的豪宅,。據(jù)悉,在接到群眾舉報和輿論監(jiān)督后,,部分申請人已經自動退出申請,。
為何有那么多公職人員能順利通過保障房的初審?所屬單位回應說他們都是臨時工和合同工,,并不是公務員,,而且收入都較低,每個月扣完稅后只有1616元,。倘若此說屬實,,倒也無可厚非,因為保障房的保障對象是以家庭資產和收入為標準來衡量的,,與其所從事職業(yè)并無關聯(lián),。但要想消除公眾對臨時工一說的質疑,還需要有關部門及時公開這些“臨時工”的身份和信息,,否則一個編制只有25人的公職單位,,居然有11個臨時工通過初審,這樣的回應顯然缺乏說服力,。特別是現(xiàn)在很多地方出事后,,以虛假的臨時工身份來頂替幾成慣例,299名臨時工的解釋很難不讓人浮想翩翩,。
退一步說,,即便這些供職于政府部門的299戶初審通過者都是“臨時工”,其資格也未必符合深圳市申請保障房的相關規(guī)定,?!渡钲谑斜U闲宰》織l例》明文規(guī)定,家庭總資產不超過32萬元,,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市內、外均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才可申請保障房,。可是通過初審的“臨時工”中,,有不少竟然住在5萬元/㎡的超級豪宅區(qū),。擁有此等豪宅,,家庭總資產當然早已超出了32萬元,何來資格申請保障房,?而且政府部門的“臨時工”都能住上超級豪宅,,這種“臨時”工作只能說是讓人艷羨萬分。
現(xiàn)在,,在輿論監(jiān)督下,,部分申請人自動退出申請,這似乎已從反面證明其之前行為的違規(guī)性,。否則到手的“肥肉”誰會愿意吐出來呢,?而這種“違規(guī)”其一有可能是竊取臨時工身份,其二則是抱著渾水摸魚的態(tài)度竊取本不屬于自己的保障房申請資格,。其實深圳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迫于壓力,,有部分公務員退出申領”的相關表態(tài),已經表明個別公務員騙申保障房的事實確實存在,。
既然事實已經清楚了,,問題就不能僅僅停留于自動退出申請即可了事,對其中公務員以虛假信息試圖侵占公共資源的行為,,當按照《公務員法》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其行徑是否涉嫌詐騙,,也當一查到底,。
事實上,公務員侵占保障房也算不上什么新鮮事,,究其原因即在于對其處罰過輕,,更多時候則是根本沒有任何處罰。想一想,,如果不是群眾舉報和輿論監(jiān)督,,這些“臨時工”很有可能就此蒙混過關,從而騙取保障房,,侵占本該屬于弱勢群體的公共福利,。而即使查出來了,大不了也只是退出申請而已,。對他們來說,,后果很不嚴重,自己利益毫無損害,,違法成本的過低甚至是零成本,,使得他們敢于把賊手伸向保障房。比如說,,《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規(guī)定,,以隱瞞或者虛報方式弄虛作假的,,駁回申請或輪候資格,處5000元罰款,,而且違規(guī)行為一旦查實,載入個人誠信不良記錄,,5年內不得申請享受住房保障待遇,。5000元的罰款稱得上處罰嗎?恐怕連隔靴搔癢都談不上,。
公務員屢屢侵占保障房的丑聞,,同時也暴露出保障房在資格認定和審查上存在著相當大的漏洞。如何堵上漏洞,,必須有所反思,。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浙江嘉興規(guī)定有車族不能申請經適房,,雖然有一刀切的嫌疑,,但至少在初衷上有其可取之處。
- 2010-04-12深圳回應公務員通過保障房初審 稱都是臨時工
- 2010-04-10深圳保障房初審名單部分公職者已有百萬元房產
- 2010-04-05深圳購豪宅做保障房是“劫貧濟富”
- 2009-07-17深圳非戶籍家庭有望享受保障房 騙房取消資格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