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尚文(廣州)
從近日發(fā)生的暨大教學樓二人墜樓事件中,我們看到了另一種“杯具”———媒介“失范”與娛樂化亂象,。在經(jīng)歷長達一周的媒體干擾后,受害女生母親最后不得不公開請求媒體“手下留情”,“讓女兒靜靜地好起來”,。
媒體之所以對這樣一則看起來普通的社會新聞保持熱度關注,最初皆因真相迷霧未能撥開,;而在此后的進展中,某些媒體對非核心層細節(jié)接續(xù)炒作,卻已遠遠偏離作為社會公器探究真相之天職,。
且來看看事件發(fā)生后某些媒體的表現(xiàn)。首先是煽情化報道,表述不當,。在事實未確定時,大多數(shù)媒體就用“一男一女跳樓”(用“墜樓”最恰當),、“情侶雙雙自殺”(兩人關系并非情侶)等關鍵詞做噱頭,匆忙給事件定調,助長了社會上的種種想象與猜疑。不僅如此,由于未能挖掘到核心消息來源,大多數(shù)媒體對事件原委的報道都是捕風捉影的,諸如“知情人士透露”,、“現(xiàn)場目擊者說”,、“據(jù)了解”等慣常的模糊消息出處充斥著媒體文本,傳言因此四處彌漫。
新聞傳播學上有個規(guī)則叫“三角定位法”,即對爭議性事實細節(jié),必須有當事人之外獨立的,、兩個以上的消息來源相互印證,才能被認定“大致準確”,才能在寫作中引用,。在這起事件中,某些媒體以支離破碎的邊緣消息來源支撐起整篇、整版的報道,實已違背新聞專業(yè)主義法則,。
從事件發(fā)生后第三,、第四天開始,由于男子自殺身亡、女生尚在醫(yī)院搶救,“男子身份及其行為原因”這一核心事實成為只待警方突破才能解開的未知數(shù),。按照新聞價值規(guī)律,這則社會新聞當轉換為案件新聞,。但某些媒體似乎不愿罷休,轉而順勢“趁熱打鐵”———公布女生及其男友名字與個人愛好等資料,大幅刊出女生在個人空間中的生活圖片,媒體記者紛紛集結在醫(yī)院ICU門口,追訪女生家長、男友,、老師,隨手捕捉花邊,、花絮及其他信息碎片。
某些媒體以娛樂話語方式處理悲劇事件,對本屬于公民個人隱私的內容進行“大尺度”報道,不僅跌破了新聞專業(yè)主義底線,更是觸碰了媒體倫理與職業(yè)道德的紅線,。某些媒體的過度“圍觀”,最終調動了更多公眾“圍觀”甚至“圍攻”,在互聯(lián)網(wǎng)上,對當事人的種種攻擊性流言正因此而起,。
媒體缺乏常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媒體無視常識,游離于規(guī)則之外,成為輿論攪局者。
- 2010-03-26暨大墜樓女生不會癱瘓 已能用左手寫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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