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里的離奇死亡早已經(jīng)人盡皆知,,然而獄政管理即使背負著千夫所指,也能繼續(xù)演繹著一起起的“非正常死亡”,。3月19日,,湖北省襄樊市襄陽區(qū)涉嫌哄搶物資被傳訊的犯罪嫌疑人付貴突然死亡。警方稱其是在黃集鎮(zhèn)派出所廁所內(nèi)服毒身亡,,家屬懷疑付貴在審訊過程中遭遇毒打,,因不堪忍受而自殺。(3月22日《新京報》)
孰對孰錯目前難以蓋棺定論,,只是生命尊嚴再次受到審問,,怎么又有人死在派出所呢?3月17日《京華時報》報道江西九江市修水縣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陳緒金突然死亡,,警方稱其上廁所時摔倒猝死,。輿論嘩然之下,質(zhì)疑之聲也不絕于耳,,是因為“派出所”幾個字過于敏感,,“死亡”也是直擊大眾心靈的突發(fā)事件。有一個事實必須注意,,去年也屢屢有在押人員的“非正常死亡”發(fā)生,,也因此創(chuàng)造了大量“躲貓貓”“喝水水”“做夢夢”的詞匯,然而個案的頻發(fā)并沒有換來制度足夠的清醒,。公眾的疑問是:還有下一個嗎,?
付貴的死亡派出所已經(jīng)給出了解釋,但筆者還是心存疑慮,。警方稱其生前不可能遭到刑訊逼供,,因為“哄搶物資又不是很大的問題”,。那么既然不是很大的問題,,嫌疑人為何服毒自殺呢?這樣的自殺好像是出于“畏罪”,。然而當(dāng)事人即使法制意識淡薄,,也不會淡薄到以為“哄搶物資”就能判死罪吧,?表面獄警人員的澄清之詞有些蹊蹺,卻跟之前案例如出一轍,。從李蕎明到付貴,,一年多的時間,沒有新意的開脫之詞,,實際上暴露了看守所的管理弊病至今沒有得到深度的剖析和妥善的改進,。
盡管很多法律的制定都是靠個案的推動,然而誰也無法保證個案能否成為焦點話題,。李蕎明幸運的靠“躲貓貓”一詞得到了真相,,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得到輿論的關(guān)注,這是否意味著死亡的尊嚴受損,,也意味著對管理弊病的放縱,?獄政管理歷來備受詬病,而今卻依舊看不到改革的曙光,。曾幾何時,,孫志剛一人使收容遣送制度廢止,可是獄政制度的修正與革新,,還需要多少在押人員以“非正常死亡”為代價,?
“躲貓貓”的大白于天下,讓我們清醒的認識到“牢頭獄霸”的恣意,。然而無論是瀆職警察還是牢頭獄霸,,無論是毒打致死還是正常死亡,公民的死亡都成為了既定事實,,這或多或少的意味著,,看守所的管理體制存在著種種紕漏。這個時候的“前車之鑒”來為革新鋪路才是正道,,然而有關(guān)人員還是醉心于“開脫之術(shù)”,,他們可以理屈,但從不辭窮,。筆者深味管理制度的悲哀,,這樣一種推諉搪塞的風(fēng)氣和監(jiān)管不力的態(tài)度,是難以為制度剖析和管理重塑做出貢獻的,,也勢必會有更多人卷入“非正常死亡”的漩渦中,。
老調(diào)重彈,卻不得已而彈,。眼下之急應(yīng)該還是立法建設(shè),,來整飭已經(jīng)破敗不堪的管理體制。至于牢頭獄霸和瀆職警察的管理監(jiān)督,,更應(yīng)該是有關(guān)方面斟酌思量的,。我們的公民需要尊嚴,,即使死亡也得有足夠的尊嚴,但愿付貴的死亡能為“非正常死亡”的循環(huán)畫上最后的終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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